甲欲将一头牛寄养在乙处,为此向吴律师咨询。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吴律师的以下意见正确的有( )

admin2013-12-28  21

问题 甲欲将一头牛寄养在乙处,为此向吴律师咨询。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吴律师的以下意见正确的有(    )

选项 A、甲在签订保管合同书后又不愿意将牛交给乙保管,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B、双方未约定保管费,则乙有权依交易习惯请求甲支付
C、乙可根据情况改变保管场所或方法
D、若该牛在保管期间产下一头小牛,乙应将小牛一并返还

答案1,2,8

解析 《合同法》第367条:“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由此可见,保管合同是在保管物交付后才成立,签订书面的保管合同书后,保管合同并没有成立,因此此时不愿意将牛交给乙保管,并不存在违约责任。A项正确。第366条:“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是无偿的。”由此,在这里要注意并不是说没有约定保管费或者约定不明确,就是无偿保管。而是其中经过“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再看:第61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由此可见,交易习惯在这里是有约束力的,如果双方有交易习惯,则可以依交易习惯请求支付保管费。因此,B项正确。第369条:“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急情况或者为了维护寄存人利益的以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保管场所或者方法一般是不能变更的,除非是因为紧急情况或者为了维护寄存人利益的。因此C项错误。第377条:“保管期间届满或者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将原物及其孳息归还寄存人。”小牛属于保管物的自然孳息,应当返还给寄存人。因此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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