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办公楼工程,建筑面积18500m2,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筏板基础。该工程位于市中心,场地狭小,开挖土方须外运至指定地点。建设单位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了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并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admin2016-07-13  34

问题 背景资料:
某办公楼工程,建筑面积18500m2,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筏板基础。该工程位于市中心,场地狭小,开挖土方须外运至指定地点。建设单位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了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并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施工总承包单位进场后按合同要求提交了总进度计划,如下图所示(时间单位:月),并经过监理工程师审查和确认。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据基础形式、工程规模、现场和机具设备条件以及土方机械的特点,选择了挖土机、推土机、自卸汽车等土方施工机械,编制了土方施工方案。
事件二:基础工程施工完成后,在施工总承包单位自检合格、总监理工程师签署“质量控制资料符合要求”的审查意见的基础上,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组织施工单位质量部门负责人、监理工程师进行了分部工程验收。
事件三:当施工进行到第5个月时,因建设单位设计变更导致工作B延期2个月,造成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停工损失费13000元和该施工机械操作人员窝工费2000元,施工总承包单位提出一项工期索赔和两项费用索赔。
问题:
事件三中,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三项索赔是否成立?并分别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事件三中: (1)施工机械停工损失费13000元的索赔:成立; 理由:由设计变更引起的,应由建设单位承担责任。 (2)施工机械操作人员窝工费2000元的索赔:不成立; 理由:施工机械操作人员窝工费已包括在施工机械停工损失费中。 (3)延期2个月的工期索赔:不成立; 理由:工作B有2个月的总时差,延长2个月并不会影响总工期。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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