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第21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该条文中的价值平衡,

admin2014-08-28  32

问题 我国《刑法》第21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该条文中的价值平衡,适用的是下列哪一项原则?(    )。

选项 A、价值位阶原则  
B、个案平衡原则
C、比例原则   
D、功利原则

答案C

解析 价值位阶原则,是指在不同位阶的法的价值发生冲突时,在先的价值优于在后的价值。个案平衡原则,是指在处于同一位阶上的法的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必须综合考虑主体之间的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以使得个案的解决能够适当兼顾双方的利益。比例原则,是指为保护某种较为优越的法的价值须侵及一种法益时,不得逾越达此目的所必要的程度。换句话说,即使某种价值的实现必然会以其他价值的损害为代价,也应当使被损害的价值减低到最小限度。功利主义是边沁的核心思想。边沁认为,功利原理是指这样的原理:它按照看来势必增大或减小利益有关者之幸福的倾向,亦即促进或妨碍此种幸福的倾向来赞成或非难任何一项行动。紧急避险要求不得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故其本质是为保护更大利益而侵害另一较小利益,故适用的是比例原则。本题应选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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