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公司租赁乙公司大楼举办展销会,向众商户出租展台,消费者李某在其中丙公司的展台购买了一台丁公司生产的家用电暖器,使用中出现质量问题并造成伤害,李某索赔时遇上述公司互相推诿。上述公司的下列哪些主张是错误的?(2010年卷一68题,多选)
甲公司租赁乙公司大楼举办展销会,向众商户出租展台,消费者李某在其中丙公司的展台购买了一台丁公司生产的家用电暖器,使用中出现质量问题并造成伤害,李某索赔时遇上述公司互相推诿。上述公司的下列哪些主张是错误的?(2010年卷一68题,多选)
admin
2018-06-23
16
问题
甲公司租赁乙公司大楼举办展销会,向众商户出租展台,消费者李某在其中丙公司的展台购买了一台丁公司生产的家用电暖器,使用中出现质量问题并造成伤害,李某索赔时遇上述公司互相推诿。上述公司的下列哪些主张是错误的?(2010年卷一68题,多选)
选项
A、丙公司认为属于产品质量问题,应找丁公司解决
B、乙公司称自己与产品质量问题无关,不应承担责任
C、丁公司认为产品已交丙公司包销,自己不再负责
D、甲公司称展销会结束后,丙公司已撤离,自己无法负责
答案
A,C,D
解析
本题考查产品责任的主体和消费者的赔偿请求权。A、C项:《产品质量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本题中因为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并且造成伤害,构成产品责任,消费者可以直接要求销售者或者生产者承担责任,A、C项错误,当选。
B项:乙公司是大楼的出租者,与产品销售没有关系,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3条规定,乙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B项正确,不当选。
D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3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据此,展销会结束后,甲公司应当承担责任,故D项错误,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cc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关于宪法适用范围的论述,说法错误的是:()
关于宪法与法律的区别,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当事人不服下列行为提起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甲将汽车停在自家楼下,忘记拔车钥匙.匆匆上楼取文件,被恰好路过的乙发现。乙发动汽车刚要挂档开动时,甲正好下楼,将乙抓获。关于乙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卷二第6题)
甲在国外旅游,见有人兜售高仿真人民币,用1万元换取l0万元假币。将假币夹在书中寄回国内。(事实一)赵氏调味品公司欲设加盟店,销售具有注册商标的赵氏调味品,派员工赵某物色合作者。甲知道自己不符加盟条件,仍找到赵某送其2万元真币和10万元假币。请其帮
张某通过房产经纪公司购买王某一套住房并办理了转让登记手续,后王某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登记行为。行政诉讼过程中,王某又以张某为被告就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提起民事诉讼。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甲、乙、丙共谋犯罪。某日,三人拦截了丁,对丁使用暴力,然后强行抢走丁的钱包.但钱包内只有少量现金,并有一张银行借记卡。于是甲将丁的借记卡抢走,乙、丙逼迫丁说出密码。丁说出密码后。三人带着丁去附近的自动取款机上取钱。取钱时发现密码不对,三人又对丁进行殴打,丁
甲于某晚9时驾驶货车在县城主干道超车时,逆行进入对向车道,撞上乙驾驶的小轿车,乙被卡在车内无法动弹,乙车内黄某当场死亡、胡某受重伤。后查明,乙无驾驶资格,事发时略有超速,且未采取有效制动措施。(事实一)甲驾车逃逸。急救人员5分钟后赶到现场,胡某因
《刑法》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关于本条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卷二第51题)
随机试题
发挥领导作用的基础是______。
小儿肾脏的浓缩和稀释功能低下,达到肾功能基本完善即所谓肾小球一肾小管平衡的年龄为
患者女性,60岁,反复咳嗽、咳痰10余年,每年冬季发作3个月以上。查体:桶状胸,双肺叩诊过清音,呼气音延长。不可能出现的体征是
24岁,女性,心悸、怕热、多汗1年余,甲状腺Ⅲ°肿大,血管杂音明显,突眼明显,经2个月抗甲状腺治疗,疗效不明显,T3、T4仍高于正常,本例患者预后估计是
患者,齐某,男,40岁。近日来头痛、恶心,有时呕吐,无发热,血压20/12.6k.Pa(150/97mrn}tg),脉搏46次/min,心率55次/min,呼吸25次/min。为其测量血压时,应做到
对于反应:4AI+3O3+6H2O→4Al(OH)3,运用公式时,其中n为()。
境外投资项目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不包括()
下列有关教材开发与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Whatisthemoststrikingimagetoemergefromthisautumn’sOccupyprotests?WasitthecampuspoliceofficerinDavis,Califo
A、Bycryingforothers’attention.B、Bypleasingotherswithsmile.C、Byaskingforfoodfromothers.D、Bymakinganoiseforc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