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某施工单位承担一矿山工程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报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合同工期10个月,工期自2015年6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安全文明施工费为112万元。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工程预付款

admin2020-06-11  26

问题 背景
某施工单位承担一矿山工程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报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合同工期10个月,工期自2015年6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安全文明施工费为112万元。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工程预付款,但合同中未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费预支付比例,双方协商按照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最低预支付比例进行支付。井下有A、B、C、D四个巷道掘进工作面同时掘进,四条巷道长度分别为400m、460m、800m、700m。整个项目经理部每月固定成本20万元,施工队每施工1m巷道的可变成本0.2万元,每米巷道的造价是0.3万元。甲、乙、丙、丁四个掘进队的最高月施工进尺分别为85m、80m、70m、65m。
问题
如何安排四个施工队伍才能在满足合同工期的情况下获得最大效益?

选项

答案要想获得最大的效益必须是要安排最短的工期,因此,安排施工队甲施工C巷道,月进尺85m,工期9.4个月;施工队乙施工D巷道,工期8.75个月;施工队丙施工巷道B,工期6.6个月;施工队丁施工巷道A,工期6.2个月。最大效益是(0.3-0.2)×(400+460+800+700)-9.4×20=48万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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