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不同的审判程序,审判组织的组成往往是不同的。关于审判组织的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dmin2022-05-18  30

问题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不同的审判程序,审判组织的组成往往是不同的。关于审判组织的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后发回重审的,可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B、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判决生效后启动再审程序进行再审的,可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C、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双方同意,经上级法院批准,可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D、适用选民资格案件审理程序的案件,应组成合议庭审理,而且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答案D

解析 本题主要考察简易程序的适用以及审理组织知识点。简易程序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根据司法解释相关规定以下情形不适用简易程序:(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2)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3)发回重审或者适用审判监督程序再审;(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5)第三人撤销之诉。由此可得发回重审以及再审程序不得适用减简易程序审理,A、B错误。普通程序应该由审判员或者审判员与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不存在独任制问题,故C错误。特别程序原则上适用独任制,但选民资格案件以及重大疑难案件应该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不能有人民陪审员参加,故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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