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2017年真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请分析: 本条规定的债的发生原因有哪些构成条件?
(2017年真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请分析: 本条规定的债的发生原因有哪些构成条件?
admin
2018-05-15
38
问题
(2017年真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请分析:
本条规定的债的发生原因有哪些构成条件?
选项
答案
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包括:管理他人事务;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无法律上的义务。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RG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与乙协议离婚时约定:女儿由乙抚养,甲给付抚养费,每周探望一次。离婚后,甲的父母非常想念孙女,也想探望,遭乙拒绝。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甲将一批货物存放于乙的仓库,提货时发现部分货物丢失。甲要求乙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甲、乙二人系成年人。某日,甲将房屋卖给乙,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乙向甲支付了40万元价款,但甲、乙二人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不久,甲通过自书遗嘱指定其孙子丙为继承人,继承该房屋。后甲死亡,乙、丙因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发生纠纷。经查,甲死亡后除了该房屋外,没有其他
某甲威胁某乙,扬言:如果某乙不嫁给某甲,他将杀死某乙父母。某乙无奈嫁给了某甲。对于该婚姻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甲为非国家工作人员,是某国有公司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乙为国家工作人员,是该公司财务部主管。甲出谋划策,与乙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财务便利,共同侵吞了本单位的财物100万元。对甲、乙两人应当如何定性?()
《刑法》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试说明:该条中“告诉的才处理”的含义
关于刑法上的认识错误,下列哪项说法不正确?()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包括()。
有人认为:“在合同关系中,只要一方当事人将合同主体变更的事实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就会发生合同主体变更的法律效力”。请运用债的变更理论对该说法加以辨析。
下列犯罪中,主体为特殊主体的是()。
随机试题
心动周期中,主动脉瓣关闭见于
外科急腹症患者在没有明确诊断前,以下叙述正确的是( )。
A.山根B.耳尖C.尾尖D.天门E.水沟治疗犬中暑、感冒、腹痛宜选
通过常规管理足以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的医疗器械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应当加以控制的医疗器械
下列计量器具中_________属于实物量具。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煤矿建设工程()必须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同意。
照明系统的功能有()。
(2016年)人民法院于2015年11月5日受理了债权人提出的针对A公司的破产申请。法院向A公司送达受理裁定,并要求其在15日内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等有关材料。A公司以企业管理不善、材料保存不全为由拒绝。管理人在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时发现下述
下图表示我国某城市2011年部分人均用地状况。读图回答问题。该城市准备打造成为区域性的物流基地,亟须采取的措施是()。
根据下面材料回答下列题。粮食作物中的高秆作物产量占秋粮作物产量的百分之多少?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