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与A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王某工作2个月后,发现B公司有更合适自己的职位,便向A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admin2009-03-23  23

问题 王某与A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王某工作2个月后,发现B公司有更合适自己的职位,便向A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选项 A、王某可以随时通知A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B、王某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A公司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C、王某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D、王某必须经A公司同意方能解除劳动合同

答案1

解析 本题考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根据《劳动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因此王某可以随时通知A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PB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