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朱某自诉陈某犯诽谤罪,法院审理后,陈某反诉朱某侮辱罪。法院审查认为,陈某的起诉符合反诉条件,合并审理此案,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年,判处朱某有期徒刑1年。两人不服,均以对方量刑过轻、己方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关于二审法院的判决,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朱某自诉陈某犯诽谤罪,法院审理后,陈某反诉朱某侮辱罪。法院审查认为,陈某的起诉符合反诉条件,合并审理此案,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年,判处朱某有期徒刑1年。两人不服,均以对方量刑过轻、己方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关于二审法院的判决,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dmin
2017-03-03
21
问题
朱某自诉陈某犯诽谤罪,法院审理后,陈某反诉朱某侮辱罪。法院审查认为,陈某的起诉符合反诉条件,合并审理此案,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年,判处朱某有期徒刑1年。两人不服,均以对方量刑过轻、己方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关于二审法院的判决,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如认为对两人量刑均过轻,可同时加重朱某和陈某的刑罚
B、如认为对某一人的量刑过轻。可加重该人的刑罚
C、即使认为对两人量刑均过轻,也不得同时加重朱某和陈某的刑罚
D、如认为一审量刑过轻,只能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纠正
答案
A,B
解析
本题考查上诉不加刑原则及其例外。《刑事诉讼法》第226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本题中,自诉人和反诉人均提出了上诉,且不仅对自己的量刑提出了上诉,同时也针对对方的量刑提出了上诉。因此法院在二审审理中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对二人都可以加重刑罚。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Ol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外国法的查明,由当事人提供、已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效的国际条约规定的途径、中外法律专家提供等合理途径仍不能获得外国法律的,依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下列情况中,律师事务所的哪一或哪些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下列选项中,法官的哪一或哪些行为违背了司法公正的原则?()
齐某去世后,张某要求继承齐某的遗产,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对张某是否与生前的齐某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进行审查。关于此问题,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下列关于检察官纪律责任的期限与后果的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些?()
李丽娜在L超市门口受到流浪狗的攻击,经鉴定为十级伤残。李丽娜之母以自己的名义愤而起诉L超市,要求L超市承担动物管理人的人身侵权赔偿责任。区法院作出L超市适当承担赔偿责任的一审判决,L超市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中级法院审理后维持原判。L超市申请再审,省高院经审理
洪明在银行门口拣到一张5万元的银行本票,欣喜之余决定将该本票背书转让给邻居金贵,清偿其所欠借款,洪明对金贵隐瞒了拣到本票的事实。请问以下关于本票权利的取得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
下列哪些案件可以和解?
中国籍公民张某与华侨李某在某国相识后结婚并定居该国。10年后张某在定居国起诉离婚,但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双方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该案。张某遂向自己在中国的最后居住地法院起诉。依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一个选项是正确的?
清代负责审理百官犯罪的中央司法机关是:
随机试题
Smokingissoharmfultopersonalhealththatitkills________peopleeachyearthanautomobileaccidents.
Iftheonlineserviceisfreethenyouaretheproduct,technicianssay.GoogleandFacebookmakea【C1】________collectingperson
数字式万用表的量程比针式万用表多。DT890D型数字万用表的电阻电程有七个挡,从()。
创立“发现法”教学的是()。
与MRI相比,下列是CT优势的是
国际劳工组织在其制定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导则》(ILO-OSH2001)中,提出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运行模式包括方针()、计划与实施、评价、改进措施等五大要素。
保险近因原则是确定保险赔偿或给付责任的一项基本原则,近因原则所判断的关系是:()。
下列选项中,()是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具备的条件之一。
根据儿童生理、心理、社会发展的特征以及我国儿童工作的具体情况,我们将儿童的年龄界定为( )岁。
读某区域图,图中虚线为运河,回答下列问题。现在甲、乙两城之间需新修一条铁路,请在图中画出合理的选线位置。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