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依《刑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关于违法运用资金罪的说法,正确的是哪些选项?
依《刑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关于违法运用资金罪的说法,正确的是哪些选项?
admin
2009-09-26
30
问题
依《刑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关于违法运用资金罪的说法,正确的是哪些选项?
选项
A、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甲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市住房公积金760万元挪归自己使用,飞赴澳门豪赌。甲成立违法运用资金罪
B、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市住户公积金500万元用于炒股,造成重大损失。该中心成立违法运用资金罪
C、某市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主任乙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市社会保障基金100万元挪归自己使用,进行营利活动,造成重大损失。乙成立违法运用资金罪
D、某市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违反国家规定,将该市社会保障基金1000万元用于本单位经济适用房建设,情节严重。该中心成立违法运用资金罪
答案
B,D
解析
依据《刑法修正案(六)》增加了第185条中的第4款,即违法运用资金罪。违法运用资金罪,是指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的行为。本罪只能由单位构成。本罪为行为犯,不以情节严重为构成要件,只要动用资金就构成犯罪。故BD项是正确的。AC项中,行为人的行为成立挪用公款罪而非违法运用资金罪。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Mn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一起盗窃案件,经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终审判决。罪犯不服,提出申诉,第二审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申诉进行审查后,认为原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依法决定再审,关于本案的再审,下述正确的有:
在一起故意伤害中,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15年。周某不服,提出上诉,在上诉提出后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A县人民法院院长认为第一审判决有错误,决定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开始再审。对于此案中的第一审判决:
被告人张某,因故意杀人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处无期徒刑,该市人民检察院在抗诉期限内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省高级人民法院按第二审程序审理后直接将张某改判为死刑,对于该案,下述说法正确的是:
甲系L公司法定代表人,与S公司达成兼并协议。协议规定:L公司对新企业注入500万元资金后协议才生效。为达到兼并S公司的目的,甲代表L公司与K基金会签订500万元的“借款合同”后,获得K基金会提供的一张户名为L公司的筹资凭证。甲使用该筹资凭证的复印件蒙骗有关
有关涉及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刑法是规定犯罪及其法律效果的法律,与其他法律相比较而言下列哪些情形属于刑法特有属性?
依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规定,关于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之间监督与被监督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选项?
某国有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吕某,在签订一份商业合同的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而上当被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这一案件,应由哪一个机关直接受理?
1995年3月,某乡人民政府批准了A村村民吴某建房4间,占地100平方米的申请(附有房屋的四至样图)。1个月后,当吴某画线动工建房之时,其邻居王某发现吴某侵占本属自己的宅基地3平方米,吴某以乡人民政府有批件为由拒绝让步,二人遂发生争执。王某对乡政府的批准行
随机试题
Whichofthefollowingactivitiesdoesnotbelongtoteachingactivities?
在Word中,节是一个重要的概念,下列关于节的叙述错误的是()。
会导致病理性高血糖的情况是
腐败坏死性蜂窝织炎的特征性表现为
老年患者用药不安全因素不包括()
简述高中《生物》新课程的基本理念。
1927年周恩来给中央的意见书中说:“屠杀民众,捣毁党部,工会纯由蒋氏指()。
择书比择友简单得多。不擅辞令、厌恶应酬的人,可以自由自在地徜徉于书林之中,游目四顾,俯拾皆友。看书,可以博览,可以细嚼,没有人会怪你喜新厌旧,也没有人要求你从一而终。你大可以从一本书换到另一本,喜爱的书,不妨一读再读;不耐看的书,又可随手抛下,
AftertheSecondWorldWarfashionableshortskirts______toanklelength.
A、Hemightnotusethefree-tripvoucherduringthenextflight.B、Hemightnotgetthecashtheairlinepromisedtopay.C、Hem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