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6月12日,中国锐升进出口公司受我国某企业的委托与瑞典天使贸易公司签订了出口蜡烛一批的合同。合同约定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适用瑞典法律。主要成交条件是:CIF哥登堡,每箱32美元,9月装船。2004年7月20日,该批蜡烛7500箱经中国商检部门检验合

admin2013-07-02  24

问题 2004年6月12日,中国锐升进出口公司受我国某企业的委托与瑞典天使贸易公司签订了出口蜡烛一批的合同。合同约定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适用瑞典法律。主要成交条件是:CIF哥登堡,每箱32美元,9月装船。2004年7月20日,该批蜡烛7500箱经中国商检部门检验合格后装上了某远洋公司的“中天”号货轮上,鉴于蜡烛如放在40摄氏度左右的地方时间一长会变形,因此托运人指示承运人在运输中应注意适当通风。承运人收货后签发了清洁提单。依合同签订的贸易条件,中方公司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切险。在运输途中“中天”与一艘日本籍轮船“海城九”号发生碰撞,导致某一货舱进水,使装于该货仓的700箱蜡烛及其他货物湿损。为修理该船以便继续航行,该轮开进了附近的避难港,并发生了避难港费用和必要的船舶修理费用。“中天”到达目的地后,收货人发现余下的6800箱蜡烛已变形,不能用于正常的目的,收货人只能按市价的30%出售,经查蜡烛变形是运输中未适当通风导致温度过高所致。请回答下列各题:
关于避难港费用和必要的船舶修理费用,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选项 A、避难港费用是为船货各方共同的利益而发生的,应由受益的各方来分摊
B、船舶的修理费用是为船方的利益而发生的,应由船方来承担
C、船舶的修理费用是为安全完成本航程而发生的,应由受益的各方来分摊
D、避难港费用是为船方的利益而发生的,应由船方来承担

答案A,C

解析 我国《海商法》第193务规定:共同海损,是指船舶和船上载运的货物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共同的安全和利益。采取有益而合理的措施,人为造成的特殊牺牲和额外支付的费用。而单独海损是海上风险对营运中的船舶和运输中的货物所造成的直接损失。故A、C项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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