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烤鸭店字号为“全聚德”,该字号与老字号“全聚德”混淆,此烤鸭的行为构成( )

admin2015-04-14  26

问题 北京一烤鸭店字号为“全聚德”,该字号与老字号“全聚德”混淆,此烤鸭的行为构成(    )

选项 A、虚假标示行为
B、虚假宣传行为
C、混同行为
D、商业诽谤行为

答案C

解析 商品主体混同行为指不正当地利用他人的商业信誉或商品声誉,致使其他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发生混淆的行为。包括:(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F9a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