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汽车销售和维修业务,2015年1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进口小汽车一批,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增值税税额187万元。 (2)购进维修用原材料及零配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00.3万元。 (3)支付运

admin2018-04-28  28

问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汽车销售和维修业务,2015年1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进口小汽车一批,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增值税税额187万元。
(2)购进维修用原材料及零配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00.3万元。
(3)支付运输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1万元。
(4)销售进口小汽车,取得含税销售额8.775万元。
(5)销售小汽车内部装饰品,取得含税销售额187.2万元。
(6)销售小汽车零配件,取得含税销售额17.55万元。
(7)对外提供汽车维修服务,取得含税销售额210.6万元。已知:销售货物增值税税率17%,提供修理修配劳务增值税税率17%,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专用缴款书均通过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甲公司当月发生的下列业务中,应按“销售货物”申报缴纳增值税的是(  )。

选项 A、销售小汽车内部装饰品
B、销售小汽车零配件
C、销售进口小汽车
D、提供汽车维修服务

答案A,B,C

解析 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货物,是指有形动产。提供汽车维修服务属于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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