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某市公安局破获一抢劫团伙,该团伙涉嫌多次人户抢劫,对当地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犯罪嫌疑人甲(×周岁)、乙(20周岁)、丙(22周岁)于2015年10月10日10时被刑事拘留。 沈律师为甲担任辩护人。关于沈律师可否担任乙、丙的辩护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某市公安局破获一抢劫团伙,该团伙涉嫌多次人户抢劫,对当地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犯罪嫌疑人甲(×周岁)、乙(20周岁)、丙(22周岁)于2015年10月10日10时被刑事拘留。 沈律师为甲担任辩护人。关于沈律师可否担任乙、丙的辩护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dmin
2022-10-09
33
问题
某市公安局破获一抢劫团伙,该团伙涉嫌多次人户抢劫,对当地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犯罪嫌疑人甲(×周岁)、乙(20周岁)、丙(22周岁)于2015年10月10日10时被刑事拘留。
沈律师为甲担任辩护人。关于沈律师可否担任乙、丙的辩护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单选)
选项
A、沈律师不得担任乙、丙的辩护人
B、如果乙、丙系法律援助对象,沈律师可以担任乙、丙的辩护人
C、如果被告人同意,沈律师可以担任乙、丙的辩护人
D、如果公诉人未提出异议,沈律师可以担任乙,、丙的辩护人
答案
A
解析
根据《刑诉解释》第38条第2款的规定,一名辩护人不得为两名以上的同案被告人,或者未同案处理但犯罪事实存在关联的被告人辩护。本案中,甲、乙、丙属于同案的犯罪嫌疑人,沈律师已经担任了甲的辩护人,则不得再担任乙和丙的辩护人。故本题选A。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ES3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公安专业知识题库公安招警分类
0
公安专业知识
公安招警
相关试题推荐
美国的一个动物保护组织试图改变蝙蝠在人们心目中一直存在的恐怖形象。这个组织认为,蝙蝠之所以让人觉得可怕和遭到捕杀,仅仅是因为这些羞怯的动物在夜间表现得特别活跃。以下哪项如果为真,将对上述动物保护组织的观点构成最严重的质疑?()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减轻农民负担,就是要保护和调动农民积极性,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如果不注意保护农民利益,随意向农民乱收费、乱罚款和进行各类摊派,必将挫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所以()。
依次填入下列各句横线处的词语,最恰当的一组是()。①在学校举行的元旦文艺晚会上,我们班的女生自编自演了一个话剧,两位同学将剧中人物演得_________,博得了观众的热烈掌声。②随着两个儿子的出世,家庭状况更是_________,她不得不去打工
张大爷收西红柿,上午他把3/8的西红柿装了3筐还剩12公斤,下午把剩下的西红柿装了6筐,张大爷一共有()公斤西红柿。
2014年深圳全年本地生产总值16001.98亿元,比上年增长8.8%。四大支柱产业中,金融业增加值2237.54亿元,比上年增长13.8%:物流业增加值:1614.18亿元,增长9.7%;文化产业增加值1213.78亿元,增长15.4%;高新技术产业增
根据本季度生产计划完成情况,对下季度生产应实施()。
过去五年,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在世界主要国家中名列前茅,国内生产总值从五十四万亿元增长到()万亿元,稳居世界第二,对世界经济增长贡献率超过百分之三十。
我国土地资源总量虽居世界前列,但由于人口众多和地形多样化的原因,土地人均占有量和已利用土地资源中耕地的人均占有量远低于世界平均数。这段话主要支持了这样一种论点,即我国()。
中国经济发展进人新常态,最重要的是两个转变,一是经济增速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二是经济发展方式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第一个转变已接近完成,但第二个转变明显滞后,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模式尚未完全形成。我国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不平衡不协调不
赵某在火车上偷得某军人的一个手提包,内装人民币5000元及手枪1支、子弹5发,均藏于身上。数月以后,赵某被捕,因为赵某的行为构成()。
随机试题
患者,男,45岁。因自行停用胰岛素出现了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伴昏迷,呼吸深快,则其呼气中有
把下面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一夫作难而七庙堕,身死人手,为天下笑者,何也?
络石藤的功效有
某一级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投资总额为1.5亿元人民币。该项目的建设单位按照法律规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承包人。招标文件按照《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编制。招标文件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在招标及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
账户的基本结构分为左,右两个方向,左方登记增加,右方登记减少。()
进口或者出口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或者以不合格进出口商品冒充合格进出口商品的,由商检机构责令停止进口或者出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的罚款。
上海证券交易所B股买卖委托,一个交易单位的标准为( )股。
债权人甲与债务人乙约定由乙向丙履行债务,乙未履行,则乙应向丙承担违约责任。()
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1)Thegovernmenthaslauncheditsconsultationonbettermeasuresofchildpoverty,butitreallyhastobeasked,betterfo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