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先交货。交货前夕,甲公司派人调查乙公司的偿债能力,有确切材料证明乙公司负债累累,根本不能按时支付货款。甲公司遂暂时不向乙公司交货。甲公司的行为是 ( )

admin2017-05-29  38

问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先交货。交货前夕,甲公司派人调查乙公司的偿债能力,有确切材料证明乙公司负债累累,根本不能按时支付货款。甲公司遂暂时不向乙公司交货。甲公司的行为是    (    )

选项 A、违约行为
B、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C、行使先诉抗辩权
D、行使不安抗辩权

答案D

解析 甲与乙订立货物买卖合同,这表明该合同是双务合同;约定甲先交货,这表明甲负有先履行义务;后甲发现乙公司负债累累,根本不能按时支付货款,这表明后履行义务的一方可能丧失履约能力。根据以上条件,甲公司可以依法行使的是不安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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