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法律关系是否属于国际私法调整对象的判断,错误的是( )。

admin2013-05-03  30

问题 下列关于法律关系是否属于国际私法调整对象的判断,错误的是(   )。

选项 A、美国某软件公司控告印度某软件公司侵权所产生的法律关系属于国际私法调整的范畴
B、我国某进出口公司与荷兰某海运公司约定由海运公司在指定港口装货运至指定港口而发生的有关法律关系属于国际经济法调整的范畴,而不属于国际私法调整的范畴
C、我国某大型国有企业为完成股份制的改造,通过政府接受某国际组织的大额贷款所产生的法律关系不属于国际私法调整的范畴
D、巴西船舶“可赛号”与澳大利亚船舶“海神号”在公海相撞,造成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随后“可赛号”停泊在我国大连港口并向大连海事法院提起诉讼所产生的法律关系属于国际私法调整的范畴

答案2

解析 国际私法调整的是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是指在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和法律事实三要素中,至少有一个因素与国外有联系。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简称《民通意见》)第178条对“涉外民事关系”作如下解释:凡民事关系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的,民事关系的标的物在外国领域内的,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的,均为涉外民事关系。A项属于双方当事人都属于外国当事人的情况,所以属于国际私法调整的范畴,可见A项中的判断是正确的,应排除。B项实际上是我国当事人与外方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合同关系,属于国际私法调整的范畴,而不是国际经济法调整的范畴,所以B项中的判断是错误的,为应选项。C项中虽然具有国际因素,但是该法律关系属于政府的借贷行为,不是民事关系,因而不属于国际私法调整的范畴,可见C项中的判断是正确的,应排除。D项中,两外国籍船只在公海相撞,虽然后果严重,但仍属于民事侵权,同时由于双方当事人均为外国当事人,所以也属于国际私法调整的范畴,D项中的判断也是正确的,也应该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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