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8月,设立于同一行政区域内的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了40台电脑,协议约定乙公司于2006年1月31日之前交货,甲公司于同年3月15日之前付清货款。乙公司按期向甲公司交付了40台电脑,但甲公司只在同年3月向乙公司交付了29台电脑款,其余11台电脑款一直

admin2022-01-21  11

问题 2005年8月,设立于同一行政区域内的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了40台电脑,协议约定乙公司于2006年1月31日之前交货,甲公司于同年3月15日之前付清货款。乙公司按期向甲公司交付了40台电脑,但甲公司只在同年3月向乙公司交付了29台电脑款,其余11台电脑款一直未交付。2007年1月,乙公司起诉,要求甲公司支付余款及其利息,法院受理了此案。甲公司认为乙公司的电脑质量不合格,准备提起反诉。关于提起反诉的解答,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甲公司的反诉在主体、管辖和牵连关系上都是符合反诉条件的
B、该反诉应该在答辩期届满之前提出
C、反诉所需要交纳的受理费较通常的起诉减半收取
D、该反诉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法院应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答案A,C

解析 反诉是指在诉讼进行过程中,本诉的被告以原告为被告,向受理本诉的人民法院提出与本诉具有牵连关系的,目的在于抵销或者吞并本诉原告诉讼请求的独立的反请求。具体到本案,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存在着电脑买卖合同,乙公司基于该合同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支付所欠的电脑款,而甲公司因为乙公司提供的电脑质量不合格而起诉乙公司,后一个诉讼是前一个诉讼的被告向原告提出的基于同一个法律关系而产生的请求,因此具有牵连性,所以A项正确。
反诉原则上应当在一审中提出,根据《证据规定》第34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因此,B项错误。
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8条的规定,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可知,C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53条的规定,反诉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仍应受理,查明没有中止、中断事由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所以D项也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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