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2月份购进电力,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6100元,增值税税额1037元,该电力既用于应税货物的生产,又用于免税货物的生产,无法分开核算各自占用的部分。当月销售应税货物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7000元,销售免税货物取

admin2015-07-28  34

问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2月份购进电力,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6100元,增值税税额1037元,该电力既用于应税货物的生产,又用于免税货物的生产,无法分开核算各自占用的部分。当月销售应税货物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7000元,销售免税货物取得销售收入19000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7%,则甲企业2014年2月份购进的电力,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元。

选项 A、489.69
B、506.63
C、530.37
D、547.3l

答案A

解析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1037×[17000/(19000+17000)]=489.6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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