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下列选项中,属于不作为犯罪的是( )
下列选项中,属于不作为犯罪的是( )
admin
2019-08-08
25
问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不作为犯罪的是( )
选项
A、甲见张某落水,救其上船后发现其是仇人,又将其推入水中,致其溺亡
B、乙将一弃婴抱回家中,抚养一日后发现该弃婴有残疾,便将其放到菜市场门口,致其被冻死
C、警察丙见到刘某持刀杀人并未阻止,而等刘某将被害人杀死扔掉刀逃跑时将刘某抓获
D、丁邀请徐某到风景区漂流,在漂流筏转弯时,徐某的安全带突然松开致其摔落河中,丁未下河救人,徐某溺亡
答案
B,C
解析
作为,是指行为人以积极的身体活动实施某种被刑法禁止的行为。甲将仇人张某推入水中,是以积极的行为从事了刑法所禁止的故意杀人行为,属于作为的犯罪,而不是不作为犯罪。A选项错误。不作为,是指行为人消极地不履行法律义务而危害社会的行为。乙将弃婴抱回家中,即产生抚养婴儿的义务,乙有履行义务的能力而不履行抚养义务将其遗弃,并且造成了危害结果,所以其构成不作为犯罪。B选项正确。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之一是行为人职务上、业务上的要求。警察有制止犯罪行为的义务,根据本题看来,警察丙有履行义务的能力,因为其不作为的行为导致了被害人被杀死的危害结果,因此警察丙构成不作为犯罪。C选项正确。丁和徐某都是成年人,成年人应当自己保障自己的安全,在一般情况下没有相互救助的义务,因此丁对徐某遇到的危险没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丁不构成不作为犯罪。D选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4W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担保法》第26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据此,保证期间属于(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购买某种型号钢材的合同,该合同的客体是()。
下列关于清算中的法人的说法正确的是
甲在逛电子市场时,乙偷偷问其要不要市场上禁止销售的针孔摄像机,经询问功效后甲欣然购买一套,甲、乙之间的行为效力()。
人民法院处理相邻用水纠纷时,对有过错一方影响他方正常生产和生活的,应当责令其()。
以下行为不属于权利人对其所有的标的物进行法律上的处分的是()
张某与同学周某深夜在宿舍喝酒。周某醉酒后,钱包从裤袋里掉到地上,张某拾后见钱包里有5000元现金,就将其隐匿。周某要张某送其回家,张某怕钱包之事被发现,托词拒绝。周某在回家途中醉倒在地,被人发现时已冻死。关于本案,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依法被关押的罪犯在脱逃过程中使用暴力致人死亡的,属于()
有限合伙人就合伙债务对外承担()
下列情形中,能引起无因管理之债的是
随机试题
急性心房颤动使用洋地黄治疗的主要目的是
某女性,月经周期规律天,其月经来潮是7月1日,今日为7月10日,那么她处于月经的
森林脑炎属于职业病危害因素中的()因素。
2010年两会报告中提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要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势头,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具体措施包括()。
旅行社分支机构包括旅行社分社和旅行社服务网点。()
如图所示,如果想显示计算机成绩大于70或体育成绩大于80的内容,需要进行的操作是()。
《窦娥冤》是元朝关汉卿的杂剧代表作,关汉卿与马致远、郑光祖、白朴并称为“元曲四大家”。()
UML是一种面向对象的统一建模语言。它包含十种图,其中,用例图展示了外部ACTOR与系统所提供的用例之间的连接,UML中的外部ACTOR是指(24)。状态图指明了对象所有可能的状态以及状态间的迁移。如果一个并发的状态由N个并发的子状态图组成,那么,该并发状
ISO的常务领导机构是理事会,下设政策指定委员会。政策指定委员会管理4个专门委员会。负责研究协调各国和地区产品质量的合格认证的是(61),负责维护消费者利益的是(62),负责研究发展中国家对标准化要求的是(63),负责研究标准化情报交流方法与措施的是(64
某种部件使用2 000台计算机运行1 000小时后,该部件发生失效的计算机共有10台,则该部件千小时可靠度R为(9)。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