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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下列关于诉的种类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下列关于诉的种类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dmin
2009-05-14
28
问题
下列关于诉的种类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选项
A、张某请求法院责令林某停止一定行为的诉属于变更之诉
B、孙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其与李某的合同关系无效的诉属于消极的确认之诉
C、刘某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其与王某之间的共有关系的诉属于变更之诉
D、徐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梁某赔偿其经济损失5万元的诉属于给付之诉
答案
2,4,8
解析
民事诉讼的诉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种类。按照当事人诉讼请求的内容或者目的的不同,可以将诉分为给付之诉、确认之诉和变更之诉。给付之诉是指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被告向其履行特定的给付义务的诉。给付之诉最大的特点即在于生效裁判的可执行性,这是确认之诉和变更之诉所不具备的特点。在给付之诉中,原告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履行的义务不仅可以包括给付一定的金钱或者财产,而且还可以包括某种积极的作为给付或者消极的不作为给付。因此,给付之诉的内容不仅包括金钱或者财产等物的给付,还包括行为的给付。而在行为的给付之诉中,不仅包括积极作为的行为给付,还包括消极不作为的行为给付。张某请求法院责令林某停止一定行为的诉即属于消极不作为的行为给付。因此,A选项所述情形属于给付之诉,而不是变更之诉。A选项错误。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起诉请求法院确认其与被告之间是否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或者其对某一事物是否享有权利的诉。根据诉的目的的不同,确认之诉又可以进一步分为积极的确认之诉和消极的确认之诉。积极的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起诉要求法院确认其与被告之间的某种民事法律关系存在的诉,而消极的确认之诉则是指原告起诉要求法院确认其与被告之间的某种民事法律关系不存在的诉。因此,孙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其与李某的合同关系无效的诉是请求法院确认其与被告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存在的诉,属于消极的确认之诉。所以B选项正确。变更之诉,也称形成之诉;是指原告起诉请求法院作出改变或者消灭其与被告之间的某种既存民事法律关系的诉。变更之诉的前提是有一个既存民事法律关系的存在,否则变更之说便无从谈起。如请求解除婚姻关系、收养关系以及共有关系等都是比较典型的变更之诉。因此,刘某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其与王某之间的共有关系的诉是原告起诉请求法院消灭其与被告之间的既存民事法律关系的诉,属于变更之诉。C选项正确。如前所述,给付之诉的内容包括金钱或者财产等物的给付。因此,徐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梁某赔偿其经济损失5万元的诉属于给付之诉,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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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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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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