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收回后用于直接出售应税消费品的材料,甲、乙两企业均为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10%,甲企业对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有关资料如下: (1)甲企业发出一批委托加工的材料,计划成本为8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

admin2016-05-14  20

问题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收回后用于直接出售应税消费品的材料,甲、乙两企业均为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10%,甲企业对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有关资料如下:
(1)甲企业发出一批委托加工的材料,计划成本为8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3%。
(2)按合同规定,甲企业用银行存款支付乙企业加工费用5000元(不含增值税),以及相应的消费税和增值税。
(3)甲企业支付给运输公司500元的往返运杂费(不考虑增值税进项税额)。
(4)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完成后的材料的计划成本为100000元,该批材料已验收入库。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元表示)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完成后的材料的实际成本为(     )元。

选项 A、87611.11
B、87900
C、100000
D、97611.11

答案D

解析 由于该批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直接出售,因此甲企业应支付的消费税应该计入到这批材料的成本中去,故该批材料的实际成本=80000+80000×3%+5000+9711.11+500=97611.11(元)。
相关分录为:
借:委托加工物资     80000
  贷:原材料      80000
借:委托加工物资     2100
  贷:材料成本差异    2400
借:委托加工物资      14711.1l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0
  贷:银行存款     15561.11
借:委托加工物资    500
  贷:银行存款     500
借:原材料     100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97611.11
材料成本差异   238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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