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啤酒、黄酒等酒品。2018年8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8月8日销售粮食白酒一批,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0000元,同时收取包装物押金23200元;8月18日销售啤酒一批,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50000元,同时收取包装物押

admin2022-03-21  39

问题 某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啤酒、黄酒等酒品。2018年8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8月8日销售粮食白酒一批,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0000元,同时收取包装物押金23200元;8月18日销售啤酒一批,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50000元,同时收取包装物押金58500元;8月28日,没收已逾期一年的啤酒、黄酒包装物押金46800元。该酒厂当月包装物押金收入应缴纳消费税(    )元。

选项 A、4000
B、14000
C、12000
D、22000

答案A

解析 纳税人销售粮食白酒的同时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在收取时,就应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并入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纳税人销售啤酒收取的包装物押金,由于啤酒是从量计征消费税的,所以应纳税额与押金是否计入销售额无关。该厂包装物押金收入应缴纳消费税=23200÷(1+16%)×20%=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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