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同。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

admin2013-09-09  35

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同。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
    (1)定金的概念和特征。
    (2)定金的效力。
    (3)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

选项

答案(1)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的订立、成立或生效、履行,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至履行前给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定金的特征: 1)定金属于约定担保方式,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数额,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2)定金属于金钱担保,具有多重效力。 3)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从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4)定金具有从属性,主合同不成立或者无效,定金随之不成立或者无效。 (2)不同种类的定金,其效力各不相同。立约定金的效力在于担保主合同的订立。成约定金的效力在于促使合同成立或生效。证约定金的效力在于证明合同的成立。解约定金的效力在于为当事人保留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违约定金的效力包括担保债务履行、证明合同成立和具有预先给付的效力。 (3)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 1)性质不同。违约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 2)效力不同。违约定金除担保外,还有证明合同成立及预先给付的作用;预付款则无担保之作用。 3)功能不同。违约定金具有制裁功能;定金无此功能。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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