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根据我国《宪法》的现行规定,下列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根据我国《宪法》的现行规定,下列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dmin
2013-05-03
28
问题
根据我国《宪法》的现行规定,下列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选项
A、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
B、决定国务院直属机构和办事机构的设立
C、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D、决定大赦
答案
4
解析
国家机关的职权是历年司法考试的重点和难点,容易发生混淆。《宪法》第6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十七)决定特赦……”所以C项属于应选答案。在我国现行法律文本中只存在“特赦”这种赦免形式,不存在“大赦”这种赦免形式,“大赦”存在于建国初期,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一种刑事政策,并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制度,故D项属于错误表述,不该选。《宪法》第6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可见A项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不该选。《国务院组织法》第11条规定,国务院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精简的原则,设立若干直属机构主管各项专门业务,设立若干办事机构协助总理办理专门事项。每个机构设负责人2~5人。由此可见,B项“决定国务院直属机构和办事机构的设立”属于国务院的职权,并不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不该选。需要提醒的是,《国务院组织法》第8条规定,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经总理提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可见,国务院部委行署的设立、变更与国务院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的设立、变更属于不同机关的权限范围,需要认真加以区分。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uf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用人单位在下列哪些情形下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村民李桂花中年丧夫,后与邻村赵建伟经人认识,欲打算重新组织家庭,但当地认为妇女再婚为不守妇道,李桂花家里人也众多阻挠,认为李桂花再婚伤风败俗。对此,下列哪些说法可以成立?()
以下选项中不属于国际私法中双边冲突规范的是:
A国公民在A国购买了原产自B国的化妆品一套,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面部严重受损,一年后向B国法院提起了诉讼,据此,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识别的是:
甲、乙两人在机械厂的同一车间工作,某日上班时,甲因疏忽大意,操作不当,致乙右臂伤残。有关该事件的下列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根据《立法法》规定的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做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除()以外的上述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
某私营企业老板因经营不善,到期不能缴纳税务机关税款,遂向市税务分局申延期缴纳,经市税务分局批准,同意其延期缴纳。在此期间,该私营企业老板申请出国探亲,拿到了护照并办理了签证,决定近期购买机票出国。税务机关得知这一消息后,应该采取什么措施?()
李某平时喜欢饮用“雪碧”饮料。某日在街头买到一瓶后感到口感不对,仔细观察原来该饮料商标为“雷碧”,但包装装潢与“雪碧”完全一样。李某气愤之下找到工商机关举报,请问工商机关对此行为应如何认定?()
甲欲枪杀仇人乙,但早有防备的乙当天穿着防弹背心,甲的子弹刚好打在防弹背心上,乙毫发无损。甲见状一边逃离现场,一边气呼呼地大声说:“我就不信你天天穿防弹背心,看我改天不收拾你!”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甲(15周岁)见妇女乙边走路边打手机,趁其不备夺取乙的手机就跑,乙发现后起身追赶并将甲抓住,甲捡起一块砖头将乙头砸破,经鉴定为重伤。甲的行为不构成下列哪些罪名?()
随机试题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下列机构不得作为单位会员加入社会团体的是()。
对于顾客,在打招呼之后我们需要初步询问其意图,或进行寒暄。以下不适合的用语是
具有转运内源性甘油三酯功能的脂蛋白是
早产新生儿肌注维生素K是为了预防
男性,65岁,2周来不明原因发热,乏力,多轩,食欲不振。检查:心界不大,胸骨左缘第三肋间可闻舒张期叹气样杂音,心率100次/分,律整,肺清,肝未及,脾侧位触及,血压20.8/19.1kPa(146/70mmHg)。血培养结果是肠球菌,合理治疗是
接受要约的承诺人要使发出的承诺不产生法律效力,则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 )到达要约人。
被誉为“中国17世纪的工艺百科全书”,并系统科学地总结了16世纪末到17世纪中叶的农业和手工业生产技术的著作是()。
作为一种新型的精神文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特点有()。
豆腐渣工程
Theunauthorized(未经授权的)copyingofcomputerprogramsbyAmericanbusinessesalonedeprivedsoftwarepublishersof$1.6billio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