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下列何种情况下必须辞职?( )
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下列何种情况下必须辞职?( )
admin
2013-11-09
29
问题
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下列何种情况下必须辞职?( )
选项
A、立法会全体议员的1/4联合动议指控行政长官应辞职
B、因两次拒绝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仍以全体议员2/3多数通过所争议的原案,而行政长官仍拒绝签署
C、因立法会拒绝通过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而解散立法会
D、30名立法会议员联合动议指控行政长官应当辞职
答案
B
解析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52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辞职:(1)因严重疾病或其他原因无力履行职务;(2)因两次拒绝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仍以全体议员2/3多数通过所争议的原案,而行政长官仍拒绝签署;(3)因立法会拒绝通过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继续拒绝通过所争议的原案。依上述法条可知应选B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u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1992年2月19日,甲企业就其生产的家用电器注册了“康威”商标。后来乙企业使用该商标生产冰箱,并在2002年4月开始销售“康威”牌冰箱。下面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下列哪项法律关系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王大明将房子租给刘大壮居住,月租金1200元。现王大明因刘大壮拖欠了5个月的房租未交,而诉诸法院,要求刘大壮给付6000元房租。现问,此案的诉讼标的指的是什么?
某村村民吴某因家里人口多,住房紧张向乡政府提出建房申请。经乡人民政府土地员刘某批准后,即开始划线动工。周围左邻申某与右邻崔某发现吴某占用了自己使用多年的宅基地,即同吴某交涉。吴某申辩说建房是按批准文件划线动工,不同意改变施工计划。据此请回答问题。 如申
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的规定,下列哪一种贸易需由卖方办理进口手续?
法的实施是指法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实际遵守。下列选项中,属于法的实施的有:
下列关于古代诉讼制度说法不正确的有:
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
甲国军舰在公海上发现了一艘悬挂乙国国旗的商船。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甲国军舰对该商船可以行使登临权的情形有()。
张某和王某是在某国有金属厂矿工作的一对夫妇。张某是负责金属分离的车间工人,王某发现在金属车间又送来一批分离的铂金,于是回家对张某说起此事,于是张某利用对车间情况的熟悉,当天晚上潜入该车间,把该批铂金用小凿子敲了一小块大约十两三钱左右,带回家后打算拿到银行换
随机试题
背景材料某工艺品公司作为卖方同外商就工艺品的价格进行谈判。谈判开始后,工艺品公司坚持600元一件,而外商坚持400元一件,双方态度强硬。谈判进行了两日毫无进展。第三天谈判继续开始,双方商定最后阶段谈判限定为2个小时,以免浪费时间。谈判进行一段时间仍是没有
患者因皮肤疮痍破溃而引发水肿,肿势自颜面渐及全身,小便不利,恶风发热,咽红,舌红苔薄黄,脉滑数。治疗应首选()
早产儿,生后2天,胎龄34周。因发绀给予氧气吸入,为预防其氧中毒,正确的做法是
以下行为中关于不可诉的国家行为的组合正确的是()。①国务院宣布某市进入戒严状态②军事演习③宣布总动员的行为④与别国签订国际条约的行为⑤强制公民服兵役的行为
屋面沥青防水卷材上用块体材料做保护层时,应留分格缝,下列分格缝划分面积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情景分析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某汽车进出口公司上月进口120辆小轿车,支付海关代征增值税15万元,已取得海关完税凭证。该公司本月销售其中的110辆,每辆销售价(含税价格)23.4万元,公司留下2辆自用。请计算该公司当月应纳增值税额。
有许多好书的价值只限于某一特定历史时期,它们没有展示出那种________的吸引力,这种吸引力源于用各个时代、各个地区的人都能理解的方式来讨论各时代、各地区的人都要________的问题。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简述“广播电视文艺”和“广播电视艺术”的概念差别。
条件函数IIF(LEN(SPACE(4))>6,"TRUE","FALSE")的返回值是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