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光明公司与四海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法院判决光明公司赔偿违约金及其他损失20万元,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请问执行过程中的下列做法,错误的是:( )
光明公司与四海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法院判决光明公司赔偿违约金及其他损失20万元,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请问执行过程中的下列做法,错误的是:( )
admin
2019-01-25
31
问题
光明公司与四海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法院判决光明公司赔偿违约金及其他损失20万元,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请问执行过程中的下列做法,错误的是:( )
选项
A、若光明公司的财产不在本院辖区,则执行法院可以委托财产所在地法院予以执行,也可以直接到外地执行
B、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一审判决因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四海公司返还
C、执行过程中,若光明公司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四海公司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
D、执行过程中,若光明公司依法被注销,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程序
答案
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委托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的规定,执行可以直接到外地执行,也可委托外地法院执行,A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3条的规定,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B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1条的规定,C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2条的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由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履行义务;根据《民诉解释》第472条,执行中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被注销的,如果依照有关实体法的规定有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可以裁定该权利义务承受人为被执行人,因此,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tP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关于人民法院在开庭前告知辩护人参加庭审的方式和时限的说法中,准确的是()
刘某因生活琐事与邻居邓某争吵,邓某不堪刘某辱骂,击打刘某面部,致刘某鼻骨等部位受伤。刘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邓某的刑事责任。在该案审理过程中,邓某对刘某以侮辱、诽谤罪提起反诉。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5年司考,卷二,第75题)
“法的继承体现时间上的先后关系,法的移植则反映一个国家对同时代其他国家法律制度的吸收和借鉴,法的移植的范围除了外国的法律外,还包括国际法律和惯例。”据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9年卷一第52题)
李某与王某在台湾地区因民事纠纷涉诉,被告王某败诉,李某向王某在福建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申请认可台湾地区的民事判决。下列哪些选项可以成为中级法院拒绝认可的理由?(2009年试卷一第81题)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8条第1款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关于该条款,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刘律师出身建筑世家并曾就读建筑专业,现主要从事施工纠纷法律服务。开发商李某因开发的楼房倒塌被诉至法院,欲委托刘律师代理诉讼。关于接受委托和代理案件.刘律师的下列哪些做法符合律师职业有关规定?(2009年卷一第88题)
F公司是一家专营进口高档家具的企业。媒体曝光该公司有部分家具是在国内生产后,以“先出口,再进口”的方式取得进口报关凭证,在销售时标注为外国原产,以高于出厂价数倍的价格销售。此时,已经在F公司购买家具的顾客,可以行使下列哪些权利?
王某系已取得美国国籍且在纽约有住所的华人,1996年2月回中国探亲期间病故于上海,未留遗嘱。王某在上海遗有1栋别墅和20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在美国纽约遗有1套公寓房、2家商店、3辆汽车、若干存款。王某在纽约没有亲属,其在上海的亲属因继承王某遗产发生争议,诉
甲、乙分别为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后甲在乙知情但不同意的情况下,为帮助妹妹获取贷款.将自有股份质押给银行,乙以甲侵犯其股东权利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2011年卷一第12题)
随机试题
癌细胞分泌降钙素的甲状腺肿瘤是
动压轴承分为()类。
甲企业为了控制合同风险,明确规定其法定代表人薛某对外签订合同的最高限额为300万元。8月1日,薛某在一次商品交易会上,为了抓住稍纵即逝的商机,代表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了一份380万元的买卖合同,乙企业并不知道薛某违反了甲企业的内部规定。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由
自言自语(其六)史铁生自然之神以其无限的奥秘生养了我们,又以其无限的奥秘迷惑甚至威胁我们,使我们不敢怠慢不敢轻狂,对着命运的无常既敬且畏。
确定会计记账凭证序号的方法是:各类会计记账凭证的序号在每个会计月份内应为()。
下列关于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某学生在英语测验中取得了高分,他将成功归因于运气好,这种归因具有的特性是()。
在概念形成的策略中,记忆负担最轻的是()
微机上广泛使用的WindowsXP是()。
A、Hehadn’theardfromhisfamilyforawhile.B、Hethoughtthewomanhadbeenill.C、Hecouldn’tdecideonatopicforhispap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