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所地位于A市的甲获得一项产品专利,乙未经甲的许可在B市制造该专利产品,丙从乙处大量购置该专利产品并在C市销售。A、B、C市中级人民法院都具有专利纠纷案件的管辖权。甲欲以乙和丙为共同被告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dmin2019-08-23  37

问题 住所地位于A市的甲获得一项产品专利,乙未经甲的许可在B市制造该专利产品,丙从乙处大量购置该专利产品并在C市销售。A、B、C市中级人民法院都具有专利纠纷案件的管辖权。甲欲以乙和丙为共同被告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A市中级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B、B市中级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C、C市中级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D、A、B、C市中级人民法院均具有管辖权

答案C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法释[2015]4号)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选项A、D的说法是错误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以制造者与销售者为共同被告起诉的,销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因此,选项B的说法是错误的,选项C的说法是正确的。
    综上,本题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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