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事裁判权制度的确立给中国带来了哪些恶果?

admin2015-12-30  26

问题 领事裁判权制度的确立给中国带来了哪些恶果?

选项

答案清末列强通过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在中国建立了领事裁判制度,领事裁判权成为各列强干涉中国内政、操纵中国司法的重要手段,给中国带来了一系列的恶果。 首先,领事裁判权严重破坏了中国的司法主权。鸦片战争前,中国作为一个领土完整、主权独立的国家,从唐时起直至明清,在对外国的司法管辖方面一直行使着完整的司法主权。从唐律到清律,均有对于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的司法管辖的规定。根据这些规定,来中国的外国人,必须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令,同时,他们的合法权益也受中国政府的保护。外国人在中国领土上发生的犯罪行为,或外国人与中国人之间,或外国人之间发生诉讼纠纷时,都必须服从中国司法机关的裁判。而领事裁判权不仅使中国的司法机关对于涉外案件无权管辖,而且在中国领土上允许外国司法机关行使权力,并执行外国法律,结果中国竟出现“外人不受中国之刑章,而华人反就外国之裁判”的怪现象。 其次,领事裁判权是外国侵略者在中国逞凶肆暴、走私贩毒的护身符。由于有了领事裁判权这一保护伞,外国侵略者在中国杀人越货、横行无忌,鸦片商人亦大肆走私,胡作非为,中国法律却不能对之加以制裁。这极大地损害了中国人民的利益。 第三,领事裁判权成为列强侵害中国人民生命财产,镇压中国人民革命运动的工具。1903年苏报案中,著名革命家章太炎、邹容就遭到上海租界巡捕房的逮捕、会审公廨的审判和西牢的监禁,邹容被残酷折磨至死。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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