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刑法志二》:“成化十七年,命司礼太监一员会同三法司上官,于大理寺审录,谓之大审。南京则命内守备行之。自此定例,每五年辄大审。”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 该制度有何影响?

admin2019-01-15  37

问题 《明史.刑法志二》:“成化十七年,命司礼太监一员会同三法司上官,于大理寺审录,谓之大审。南京则命内守备行之。自此定例,每五年辄大审。”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
该制度有何影响?

选项

答案大审审录范围很广,凡监押囚犯及诉冤者均在大审之列,是一次全面的狱案清理工作。此制为明朝独有。大审是慎刑思想在司法领域的反映,大审的实行也有利于皇帝控制司法。但是大审参与的官员较多,不可避免地造成多方干预司法的现象。此外,宦官参与会审,以至于家奴横行,肆意妄为,其最终结果导致司法腐败,冤假错案层出不穷。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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