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下列有关最高额抵押权的说法错误的是( )。
下列有关最高额抵押权的说法错误的是( )。
admin
2014-11-19
32
问题
下列有关最高额抵押权的说法错误的是( )。
选项
A、最高额抵押权为限额抵押
B、最高额抵押权是为将来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
C、最高额抵押权具有从属性
D、最高额抵押权实际发生额具有不确定性
答案
C
解析
考查要点是最高额抵押权。最高额抵押权是指在预定的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为担保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的清偿而设立的抵押权。最高额抵押权不同于一般抵押权的特点就是最高额抵押权不具有从属性,因为最高额抵押权是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所有债权提供担保,而不是单独对其中的某一个债权作担保,因此最高额抵押权并不从属于特定债权。部分债权转让的,只是使部分债权脱离了最高额抵押权的担保范围,对最高额抵押权并不发生影响,最高额抵押权还要在最高额限度内,对已经发生的债权和尚未发生将来可能发生的债权作担保。因此,《物权法》第204条规定,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选C项。最高额抵押是限额抵押,即适用范围具有限定性。设定抵押时,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约定抵押财产担保的最高债权限额,无论将来实际发生的债权如何变动,抵押权人只能在最高债权额范围内对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故A项正确。最高额抵押是为将来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最高额抵押权设定时,不以主债权的存在为前提,是典型的担保将来债权的抵押权。故B项正确。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是确定的,但实际发生额不确定,故所担保的债权具有不确定性。设定最高额抵押权时,债权尚未发生,为担保将来债权的履行,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协议确定担保的最高数额,在此额度内对债权担保。故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ma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以下关于司法法治原则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根据此项规定,甲订立遗嘱将自己拥有的房屋指定由其小儿子乙继承。在此,法律发挥的规范作用是()
圣旨条画:凡杀人者虽偿命讫,仍征烧埋银五十两。若经赦原罪者,倍之。——《元典章》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材料反映的是元朝民事立法的何种规定?
首次明文规定离婚妇女或寡妇如果再婚,丧失原先从父母处得来的妆奁物及其他继承得来的财产的朝代是()
汉朝法律形式中,律以外规定犯罪与刑罚以及行政管理方面的单行法规是()
以下关于司法平等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下列选项中,立法受《永徽律疏》影响的国家是()
全国人大的工作方式是()
随机试题
Word2010是Microsoft公司推出的一款()。
对变量X和Y同时进行直线相关分析和直线回归分析,其结果一定是
儿童用药剂量计算的根据有()。
拆迁()不予补偿。
关于需求和供给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某高土石坝坝体施工项目,业主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并委托了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监理。施工总承包完成桩基工程后,将深基坑支护工程的设计委托给了专业设计单位,并自行决定将基坑的支护和土方开挖工程分包给了一家专业分包单位施工。专业设计
(2014)资料(一)C国蓝先生在D国攻读物理学硕士学位期间,兼职于D国一家光伏产业的公司。从事光伏组件的销售业务。蓝先生熟悉太阳能电极板零部件产品的销售渠道及客户群体,积累了丰富的销售经验及客户资源,善于搜集客户需求信息,并能够根据客户需求对产品提出改
公安机关的侦查权主要包括()。
2009年与2008年相比,该市的国外游客总人次比2008年增加了()。
在一点到二点之间,大致在什么时候分针与时针构成直角?()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