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以陈某违反交通规则为由将他的车扣押半年后归还,且造成车辆损坏,陈某请求国家赔偿。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dmin2014-01-14  22

问题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以陈某违反交通规则为由将他的车扣押半年后归还,且造成车辆损坏,陈某请求国家赔偿。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选项 A、陈某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B、陈某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自扣押行为被确认违法之日起计算
C、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支付车辆损坏的赔偿金或修复损坏的车辆
D、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向陈某赔礼道歉

答案C

解析 本题中,侵犯陈某权益的行为为扣押行为,并非事实行为,且没有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不符合直接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条件。修正的《国家赔偿法》改变了国家赔偿请求时效的计算方法,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6条的规定。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根据第35条的规定,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是侵犯人身权承担责任的方式。故,应选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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