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李某二人共有一套房屋,登记在吴某的名下。2010年2月1日.法院二审判决吴某、李某二人离婚,并且判决该房屋归李某所有,但是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的变更登记。3月1日,李某将该房屋出卖给张某,张某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人住了该房屋。4月1

admin2019-09-18  28

问题  吴某、李某二人共有一套房屋,登记在吴某的名下。2010年2月1日.法院二审判决吴某、李某二人离婚,并且判决该房屋归李某所有,但是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的变更登记。3月1日,李某将该房屋出卖给张某,张某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人住了该房屋。4月1日,吴某又就该房屋与王某签订了买卖合同,王某在查阅了房屋登记簿确认房屋仍归吴某所有之后,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于5月10日办理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且说明理由:
2010年2月1日,房屋所有权人是谁?

选项

答案基于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形成判决、形成裁决而发生的物权变动,在判决或者裁决生效时物权变动,无需办理过户登记。在本题中,法院判决房屋归李某所有,属于形成判决,一旦生效,李某取得房屋所有权,吴某丧失房屋所有权。亦即2月1日之后,李某取得房屋所有权,吴某丧失房屋所有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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