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持冲锋枪抢劫银行,将枪顶在银行保安的头上,命令银行职员交出现金100万,后听到警车声音,甲迅速逃跑。对甲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甲持冲锋枪抢劫银行,将枪顶在银行保安的头上,命令银行职员交出现金100万,后听到警车声音,甲迅速逃跑。对甲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21-09-20
34
问题
甲持冲锋枪抢劫银行,将枪顶在银行保安的头上,命令银行职员交出现金100万,后听到警车声音,甲迅速逃跑。对甲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属于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构成抢劫罪(既遂)
B、甲构成抢劫罪(未遂)
C、甲构成抢劫罪(中止)
D、甲构成绑架罪
答案
B
解析
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财产权利又侵犯人身权利,具备劫取到财物或者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两者之一的,均属抢劫既遂;既未劫取财物,又未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后果的,属抢劫罪未遂。据此,《刑法》第263条规定的八种处罚情节中除“抢劫致人重伤、死亡”这一结果加重情节之外,其余七种处罚情节同样存在既遂、未遂问题,属抢劫未遂的,在适用加重法定刑同时,结合未遂犯处断规则量刑。A选项错误。甲具有抢劫银行的抢劫罪加重情节的行为,同时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取得财物,也未造成他人轻伤以上伤害后果,属于抢劫罪的未遂。B选项正确。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有效阻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形态。甲听到警车鸣笛的声音而逃跑,不是自动放弃犯罪,消除犯罪意图,而只是迫不得已的撤退,不具有犯罪中止的自动性,不能认定为抢劫罪的中止。C选项错误。抢劫罪与绑架罪在行为方式上的区别是,抢劫罪表现为行为入劫取财物一般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具有“当场性”;绑架罪表现为通过实力控制被绑架人向对被绑架人安危担忧的第三人提出不法要求,不具有“当场性”。保安和银行职员属于一个整体,甲以保安性命相威胁,向当场的职员要求交付财物的行为,符合抢劫罪当场性的特征,不属于绑架罪。D选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jL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请分析:本条规定的是什么制度?其构成要件是什么?
甲网购了一条乙销售的裙子,收到后发现面料不是乙宣称的真丝,便在网站上给了差评。乙认为甲的差评影响到网店声誉和商品销量,遂联系甲要求其删除差评,并表示愿退还双倍货款,甲拒绝。乙后来了解到,甲系一服装店店主。甲的行为()。
1987年7月,王某因实施暴力强奸而被人民法院依法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后其服刑表现不错,1999年7月被假释。2001年3月的一天,王某盗窃一辆汽车(价值8万多元)而未被发现。2003年4月,王某因参与以传播“非典”相威胁敲诈某市多所高校钱财的行为
1987年7月,王某因实施暴力强奸而被人民法院依法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后其服刑表现不错,1999年7月被假释。2001年3月的一天,王某盗窃一辆汽车(价值8万多元)而未被发现。2003年4月,王某因参与以传播“非典”相威胁敲诈某市多所高校钱财的行为
下列情形中,应当认定为立功的有()。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国公民犯罪,适用中国刑法的必要条件有()。
下列关于走私罪的表述正确的是()(2018年一专一第10题)
下列有关自然人人格权与身份权异同的表述,不正确的是()(2012年一专一第32题)
关于放火罪,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关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审美主体存在环节的是【】
简述现时成本会计的优缺点。
具有杀虫止痒作用的药物是
婷婷满一周岁,其父母将某影楼摄影师请到家中为其拍摄纪念照,并要求影楼不得保留底片用作他途。相片洗出后,影楼违反约定将婷婷相片制成挂历出售,获利颇丰。本案中存在哪些债的关系?(2008/3/56)
企业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记账凭证的保管期限为()。
对于长期销售增长企业,()对于销售收入增长显得非常重要。
我国股票市场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
作为旅游者和旅游工作者对待民俗,应做到人乡随俗、入乡不语、人乡问俗。()
《刑法》第6条关于属地管辖原则中的“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形包括()。
Everybodywantstogetwealthy.Intoday’s【B1】______world,makingmoneyorbecomingwealthysymbolizesaperson’ssuccessandc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