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试述我国检察机关的起诉裁量权。
试述我国检察机关的起诉裁量权。
admin
2023-02-02
16
问题
试述我国检察机关的起诉裁量权。
选项
答案
检察机关的起诉裁量权是检察机关履行公诉职能的一种权力,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时灵活处分某些案件的决定权。据此权利对某些犯罪嫌疑人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公诉检察官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本着公平、正义的理念,或提起公诉或不提起公诉,即对此可自由裁量。起诉裁量权产生的基础是起诉便宜主义的存在。在我国刑事诉讼中,案件侦查终结后由人民检察院确定是否需要提起公诉,这个过程是一个去伪存真的过程,检察机关在这一过程是需要对案件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判断并作出相应的处置决定。这种决定分为起诉和不起诉决定,即这种裁量权是在法律上对案件起诉与否的选择权,其基本内容是在提起公诉与不起诉之间进行选择,既可以表现为提起公诉,也可以表现为不起诉。起诉裁量权的前提是案件已经具备提起公诉的法定起诉条件,但是基于存在着起诉与否的选择可能。在此应当注意的是法定不起诉与存疑不起诉两种制度。由于都是法律所规定的不符合起诉的条件,因此并不存在起诉裁量权的问题,事实上只有酌定不起诉才存在起诉裁量权的问题。 我国检察机关的起诉裁量权行使的前提条件是: (1)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 (2)犯罪情节轻微; (3)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其裁量的依据是具体案情和犯罪嫌疑人的悔罪表现。赋予检察机关以一定的起诉裁量权有利于实现刑事诉讼目的,缓和或者化解矛盾纠纷,有利于犯罪人的改造和悔过自新,重返社会,也有利于节约诉讼资源,促进诉讼效率。但是如果对起诉裁量权失去制约也可能违法司法公正的原则,激化甚至产生新的社会矛盾,因此,同时必须建立有效的对起诉裁量权的监督制约机制。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gBi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A.恩替卡韦B.聚乙二醇干扰素α2aC.更昔洛韦D.索磷布韦维帕他韦E.利巴韦林适用于病毒复制活跃,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显示有活动性病变的慢性成人乙型肝炎治疗的是
关于更昔洛韦使用说法正确的有
A.肌内注射或静脉注射阿托品B.给氧,进行人工呼吸C.按需给予适宜的升压药和补液D.静脉注射适量的肌松药,并进行人工呼吸E.静脉输注葡萄糖阿片类镇痛药给药过程中如发生危象征兆应先给予的对症处理是呼吸抑制,应
患者,男,65岁,因慢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来诊。医师拟用艾曲泊帕乙醇胺治疗。用药4周后,应停止本品治疗的情形是
单室模型静脉注射给药,体内血药浓度随时间变化关系式
药物引起的肝损害类型主要包括
A.板蓝根与大青叶B.阿魏与鸡矢藤C.陈皮与青皮D.山药与天花粉E.麻黄与麻黄根按照斗谱编排基本原则,因外观形状相似但功效不同,不能排列在一起的饮片是
A.地芬诺酯B.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C.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D.麻黄碱既不可以用现金交易,也不可以用实物交易的药品是
简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范围。
随机试题
手持尺牒榜乡村。尺牒:
胃最明显的蠕动波在
下列情形中,可能导致公示催告程序终结的有()。
国家对基础教育课程的基础规范和质量要求是()
教育的人口功能主要表现在()
(2016·广西)教学是学校的主要工作。()
关于中国地理,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在各种不同的软件需求中,(66)描述了用户使用产品必须要完成的任务,可以在用例模型或方案脚本中予以说明。原型化方法是用户和软件开发人员之间进行的一种交互过程,适用于(67)系统。(68)意味着一个操作在不同的类中可以有不同的实现方式。时序图反映对象之间
Whatdoesthewomansayaboutthebook?
Self-imageisthepictureyouhaveofyourself,thesortofpersonyoubelieveyouare.【B1】______inyourself-imagearethecat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