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承包人在进行柱基础填埋前48小时电话通知工程师准备验收,临近验收时,工程师有事无法参加验收,便派人通知承包人延期验收。第4天,承包人为了不影响施工进度,自行对柱基础进行了验收,并作了记录。此后承包人开始继续施工,并向发包人提出工程延期2天、承担停工费用损

admin2013-01-25  22

问题 某承包人在进行柱基础填埋前48小时电话通知工程师准备验收,临近验收时,工程师有事无法参加验收,便派人通知承包人延期验收。第4天,承包人为了不影响施工进度,自行对柱基础进行了验收,并作了记录。此后承包人开始继续施工,并向发包人提出工程延期2天、承担停工费用损失的要求。工程师不承认此次验收记录,工程师在承包人填埋后提出要进行重新检验,对此承包人予以拒绝。  【2008年真题】
根据题意,回答下列问题:
下列关于该工程延期的说法中,正确的为(    )。

选项 A、承包人提出的工程延期索赔合理
B、因基础填埋工作在关键线路上,所以工程师应同意该工程延期
C、承包人提出的工程延期索赔不合理
D、发包人不应同意工程师关于工程延期的决定

答案A,B

解析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六条第三款,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本题中工程师没有按照约定及时履行验收的义务,本身存在着过错,应该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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