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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税务师事务所受托对某服装生产企业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该企业系全部由自然人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营各式服装的生产和销售:经营地址为某市城区。2015年12月编制的年度利润表如下: 税务师对该企业2015年度有关账户明细记录及相关资料进行审
某税务师事务所受托对某服装生产企业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该企业系全部由自然人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营各式服装的生产和销售:经营地址为某市城区。2015年12月编制的年度利润表如下: 税务师对该企业2015年度有关账户明细记录及相关资料进行审
admin
2017-05-10
31
问题
某税务师事务所受托对某服装生产企业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该企业系全部由自然人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营各式服装的生产和销售:经营地址为某市城区。2015年12月编制的年度利润表如下:
税务师对该企业2015年度有关账户明细记录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发现如下情况:
(1)“营业费用”中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2500000元。
(2)“管理费用”中有业务招待费1200000元;允许扣除的劳动保护费150000元;缴纳印花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等税款180000元;其余为管理人员工资和日常办公费用和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等。
(3)“财务费用”全部为向银行贷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和有关结算费用。经审核部分贷款资金用于新生产车间的建造,其相应的利息为160000元,新生产车间已于12月份投入使用。
(4)“投资收益”由两部分组成,一是被投资的甲公司(上市公司,2015年取得该公司股权)董事会决定分配的利润360000元:二是将原持有乙联营厂的股权转让增值500000元。经审核,甲公司的投资分利款当年并未收到;原对乙联营厂以货币资金投资700000元,拥有30%股份,2015年6月以1200000元转让,转让时乙联营厂财务报表显示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合计1000000元。
(5)“营业外收入”为生产过程中的边角布料销售,为开具发票收取现金的收入,会计分录为:
借:现金 80000元
贷:营业外收入 80000元
(6)“营业外支出”由四部分内容构成,一是通过当地“希望工程”办公室捐建希望小学1000000元;二是因违反劳动法有关规定,被劳务部门处以罚款180000元;三是订购的一批布料因国外订单取消而不再购进,预付的定金140000元抵付供货方索取的违约金:四是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50000元。
(7)“应付职工薪酬”账户各明细栏目反映,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合计2000000元(人均月工资2500元);发生职工福利费合计400000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80000元:拨缴工会经费24000元已取得相关工会拨缴款专用收据,同时又另行列支工会活动费40000元。经审核企业使用12名残疾人员,支付其工资总额合计190000元。
(8)“其他应收款”除备用金等短期借款外,其中有一笔发生在2015年4月的股东张某借款250000元尚未归还,经审核董事会议记录,为张某因购置住房向公司借款。
假定其他业务企业处理正确,且与纳税无关。
问题:
根据纳税人的资料和税务师审核发现的问题,指出影响企业所得税的事项及应如何作纳税调整;
选项
答案
业务(1)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58000000+68376.07)×15%=8710256.41(元)>实际发生额2500000元,无需纳税调整。 业务(2)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发生额的60%=1200000×60%=720000(元)>(58000000+68376.07)×5‰=290341.88(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00000-290341.88=909658.12(元) 业务(3)资本化利息应当计入在建工程中,不能在当期财务费用中扣除。在利润基础上应该依法调整增加所得160000元。 业务(4)权益性投资收益,会计和税法都是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本题甲公司已做分配决定视同有股息收入,但持股时间未超过12个月,应作为应税收入。股权转让增值,属于应税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所以投资收益项目不用调整。业务(5)销售边角料,属于其他业务收入,所以会计分录错误;而且要缴纳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的金额为68376.07元[80000/(1+17%)],增值税11623.93元,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1394.87元,同时冲销其企业做错的会计分录。 业务(6)向希望小学捐赠款项应该在会计利润的12%内税前扣除。 会计利润=4950000+160000(资本化利息)+(68376.07-1394.87)(销售边角料)-80000(调减边角料的营业外收入)=5096981.2(元) 捐赠限额=5096981.2×12%=611637.74(元)小于1000000元。 所以,应以611637.74元在税前扣除,纳税调整增加388362.26元(1000000-611637.74);违反劳动法被处罚的罚款,不得税前扣除,在利润基础上应该依法调增所得额180000元; 未经核准的减值准备支出250000元,不得税前扣除,所以,在利润基础上应该依法调整增加所得250000元。 业务(7)工资总额2000000元,可以税前扣除; 职工福利费限额为280000元(2000000×14%),实际发生400000元,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120000元; 职工教育经费限额50000元(2000000×2.5%),实际发生80000元,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30000元; 工会经费限额为40000元(2000000×2%),但是实际取得收据的是24000元,所以,扣除限额为24000元,另行列支工会活动费40000元,应在工会会计上作账处理,不通过企业开支,故不影响企业调整; 残疾人工资190000元,按税法规定可以100%加计扣除,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90000元。业务(8)股东借款,对企业所得税暂无影响。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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