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公司主营纸巾,为扩大生产规模,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人民币,以厂房、待售的纸巾、已生产但未包装的纸巾和正在生产的纸巾半成品等财产提供抵押担保,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登记手续。不久,甲公司将其生产的全部纸巾销售给丙公司。后来,因甲公司无力偿还贷款,乙
甲公司主营纸巾,为扩大生产规模,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人民币,以厂房、待售的纸巾、已生产但未包装的纸巾和正在生产的纸巾半成品等财产提供抵押担保,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登记手续。不久,甲公司将其生产的全部纸巾销售给丙公司。后来,因甲公司无力偿还贷款,乙
admin
2009-05-12
24
问题
甲公司主营纸巾,为扩大生产规模,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人民币,以厂房、待售的纸巾、已生产但未包装的纸巾和正在生产的纸巾半成品等财产提供抵押担保,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登记手续。不久,甲公司将其生产的全部纸巾销售给丙公司。后来,因甲公司无力偿还贷款,乙银行主张其抵押权,要求对丙公司所购甲公司的纸巾变价受偿,丙公司以其不知情为由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甲公司不得以其将要生产的纸巾半成品设定抵押
B、甲公司与乙银行的抵押权并不成立,因为没有办理抵押登记
C、甲公司与乙银行的抵押已经成立,但由于没有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丙公司
D、如果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答案
C
解析
《物权法》第181条规定:经当事人书面协}义,企业、个体工商广、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该法第189条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本法第181条规定的动产抵押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依照本法第181条规定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根据上述法律规定,C项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an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律师是乙银行的法律顾问,同时又担任丙房地产公司的法律顾问,丙房地产公司拟向乙银行提出贷款申请,甲律师为该房地产公司草拟了有关贷款合同,乙银行要求甲律师就丙房地产公司提交的贷款合同提供法律意见。在上述情况下,甲律师采取的下列何种行为是正确的?()
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做下列哪些使用?()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04年3月3日,某自来水公司发布了一个文件,称以后凡需要安装自来水管的建筑工程,须按其指定到某机电公司购买铺设自来水管道所需要的水龙头等设备,然后拿着购买单据到自来水公司申请供水。对此不正当竞争行为,谁有权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依据宪法和法律,下列选项中哪一个不属于全国人大主席团的职权?
某进出口公司被区工商局以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权为由作出罚款10万元的处罚决定,该公司不服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复议机关维持了区工商局的处罚决定。在法定期限内该公司不提起诉讼,但又不履行复议决定,应当如何处理?
幼儿园教师吴某带领儿童去春游,一儿童失足掉入粪坑,吴用棍子试了试,坑深不足一米,吴嫌脏臭不愿下坑,此时又无他人帮助,致使该儿童被淹死,吴的行为构成_________。
刘某精心准备窃得公司企业银行账户的密码,晚上在家中利用互联网将公司账上的5万元转入了自己事先准备好的账户。其妻发现后极力规劝,刘某悔悟,在公司未发觉的情况下,又将5万元转回公司的账户。刘某的行为属于_________。
关于应急程序,正确的说法是( )。
2000年3月甲和乙组建诺德雷公司,以高额利润为诱饵,聚众从事传销活动,致使200余人上当受骗,血本无归,二人共获利100余万元。甲、乙构成:
随机试题
判断向量组α1=(1,2,1)T,α1=(2,3,3)T,α3=(3,7,1)T是否为R3的基.若是,求出向量β=(3,1,4)T在这组基下的坐标.
下列关于胃的叙述,正确的是()
正常情况下颌堤平面与上唇下缘的关系是
设计概算可分为三级概算,即()。
阅读案例,并回答问题。案例:下面是一道物理题和某学生的解答过程。如图所示,位于竖直平面上的1/4圆弧光滑轨道,半径为R,OB沿竖直方向,上端A距地面高度为H。质量为m的小球从A点由静止释放,小球大小可忽略不计,最后落在水平地面上C点处,不计空气阻力。
“自由想象力崇拜”的背后,是“顿悟崇拜”。这种思想认为一般人终日被自己的知识所___________,而一旦跳出就能取得重大突破。费曼说,相对论流行以后,很多哲学家跳出来说:“坐标是相对的,这难道不是最自然的哲学要求吗?这个我们早就知道了!”可是如果你告诉
宗教改革中,主张将教会权力置于国家之下,由国家办教育的是()。
Disruptivestudentsareaheadacheforpublicschools.Theydistractfromlessons,skipclass,andoftenbringdownthegraduati
对于提供长期(一般为3年)涉外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的软件企业,面对国际金融汇率波动较大和区域人力资源成本攀升速度较快的情况,应与客户签定_____________类合同。
Manycomputerlanguagesprovideamechanismtocall()providedbylibrariessuchasin.dll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