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0月收购高粱100吨,每吨收购价款为1 900元,开具的主管税务机关核准使用的收购发票上的价款总计为190 000元,农产品单耗数量为5,当月领用高粱50吨,2018年11月销售该高梁发酵的白酒8吨。2018年

admin2019-11-06  26

问题 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0月收购高粱100吨,每吨收购价款为1 900元,开具的主管税务机关核准使用的收购发票上的价款总计为190 000元,农产品单耗数量为5,当月领用高粱50吨,2018年11月销售该高梁发酵的白酒8吨。2018年12月将剩余收购的高梁50吨直接对外出售,该企业采用“投入产出法”确定农产品当期的进项税额。(假设损耗率为5%。)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2018年12月该白酒生产企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多少?

选项

答案2018年12月核定扣除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销售农产品数量÷(卜损耗率)×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10%÷(1+10%)= 50÷(1—5%)×1900×10%÷(1+10%)= 9 090.91(元)。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TU2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