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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区的张五与河东区的赵六因抢占车位在河北区发生争执,张五被赵六打成重伤住院,下列关于法院的处理哪一项是正确的?
河西区的张五与河东区的赵六因抢占车位在河北区发生争执,张五被赵六打成重伤住院,下列关于法院的处理哪一项是正确的?
admin
2015-09-16
26
问题
河西区的张五与河东区的赵六因抢占车位在河北区发生争执,张五被赵六打成重伤住院,下列关于法院的处理哪一项是正确的?
选项
A、张五的母亲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到法院,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B、因赵六无赔偿能力,张五以赵六的父母为被告起诉到法院,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C、张五到河西区法院起诉,河西法院口头裁定不予受理
D、张五到河西区法院起诉,河西法院未受理,直接将案件移送河北区法院
答案
A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可见,起诉条件中要求原告必须是正确的,否则不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A项中侵权法律关系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是王五和赵六。适格的原告应为张五,张五的母亲以自己名义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故A项正确。
B项中被告不适格,但起诉条件中要求被告明确即可,不要求起诉时被告就一定正确。因此,原告起诉的被告不正确,法院应当受理后查明,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而不是裁定不予受理。故B项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3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可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必须给出书面的裁定书,而不能只作出口头裁定。故C项错误。
作为侵权案件,本案中被告住所地河东区法院和侵权行为地河东区法院均享有管辖权,河西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张五起诉到河西法院后,河西法院在受理前发现自己无管辖权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当事人坚持起诉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若在受理后发现有管辖权的,才能移送管辖。D项中河西法院未受理案件,不能移送管辖,只能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或裁定不予受理。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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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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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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