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县人民政府在强行拆除乙厂未经批准建造.的房屋时,未及时通知乙厂,也未制作物品清单,房屋内的物品被毁损。该强制拆除行为后因违反法定程序被法院判决确认违法。2002年12月,乙厂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2003年4月乙厂的企业法人登记被注销。2003年1月乙

admin2014-05-30  12

问题 甲县人民政府在强行拆除乙厂未经批准建造.的房屋时,未及时通知乙厂,也未制作物品清单,房屋内的物品被毁损。该强制拆除行为后因违反法定程序被法院判决确认违法。2002年12月,乙厂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2003年4月乙厂的企业法人登记被注销。2003年1月乙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甲县人民政府赔偿建房投入和物品损失。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

选项 A、乙厂具有原告资格
B、乙厂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时效为自该强制拆除行为被确认违法之日起两年
C、因乙厂被拆房屋为违法建筑,乙厂的请求不成立
D、因甲县人民政府的拆除行为只存在程序违法,乙厂的请求不成立

答案B,C,D

解析 2002年12月,乙厂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而2003年4月乙厂的企业法人才被登记被注销。2003年1月乙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时,仍然具有法人资格,因此乙厂具有原告资格,所以A项正确,不能选。值得注意的是,被吊销营业执照只是意味着该企业不能进行营业活动。《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2条规定,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可以在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申请后的两个月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根据该条,乙厂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时效应该是在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申请后的两个月届满之日起的三个月。具体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之日起两年是《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的时效,考生不要混淆。因此B项错误,应当选。《行政诉讼法解释》第58条规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将会给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判决,并责令被诉行政机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造成损害的,依法判决承担赔偿责任。题中的强制拆除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但由于被拆的房屋是违章建筑,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将会给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法院在判决确认违法时,应依法判决甲县政府承担赔偿责任。不能因为乙厂被拆房屋为违法建筑,乙厂的损失就不能获得赔偿。因此,CD两项错误,应当选。综上,BCD为正确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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