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选举法,下列关于直接选举的表述,正确的是( )。

admin2019-05-19  22

问题 根据选举法,下列关于直接选举的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县级人大代表的选举由县级人大常委会主持
B、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代表名额的,应重新投票
C、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该次选举无效
D、代表候选人获得全体选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答案C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第8条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因此,在实行直接选举的地方。由选举委员会主持投票选举工作,A项错误。
    第43条规定,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C项正确。
    第44条第1款规定,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这里不要求获得全体选民过半数,D项错误;
    第3款规定,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代表的人数少于应选代表的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根据在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本法第30条规定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如果只选一人,候选人应为二人。因此,B项错误。
    正确答案为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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