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构成公安刑事赔偿的情形是( )。

admin2019-11-15  35

问题 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构成公安刑事赔偿的情形是(      )。

选项 A、错误适用刑事强制措施造成损害结果的
B、刑讯逼供造成损害结果的
C、使用武器、警械造成损害结果的
D、错误适用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结果的

答案A,B

解析 《国家赔偿法》第17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A项符合第一项和第二项,B项符合第四项,故A项、B项正确。不是所有使用武器、警械造成损害结果的都可以请求国家赔偿,只有违法使用武器、警械才能请求国家赔偿,故C项表述错误。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结果的应该是行政赔偿,故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My3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