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向乙购买价值5万元的电脑一台,分三期付清,每次分别付1万元、2万元、2万元。甲付完第一期后,一直拒绝支付第二、三期款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甲向乙购买价值5万元的电脑一台,分三期付清,每次分别付1万元、2万元、2万元。甲付完第一期后,一直拒绝支付第二、三期款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18-09-20
27
问题
甲向乙购买价值5万元的电脑一台,分三期付清,每次分别付1万元、2万元、2万元。甲付完第一期后,一直拒绝支付第二、三期款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乙有权要求甲支付全部价款
B、乙有权解除合同
C、乙有权收回电脑,但由于没有约定使用费,因此无权要求甲支付使用费
D、乙有权收回电脑,无须退回甲支付的1万元
答案
A,B
解析
《合同法》第167条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据此,本题的答案为A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M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材料一:甲被邻居马某因琐事殴打,便伺机报复。某日,甲见马某15岁的女儿在地里干活,便产生报复马某女儿的念头,但又怕自己打伤女孩犯法。他想起别人说过的“少年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便叫自己13岁的儿子乙和15岁的侄子丙去打死马某的女儿。乙和丙听了甲的怂恿,一人拿
简述遗赠扶养协议的概念及其特征。
下列情形中,不属于可撤销合同的情形是()。
行为人张某多次以虚假的身份证,办理入网手续并使用移动电话,累计欠缴移动电话资费达到5000多元,张某的行为构成()。
下列情形中不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是()。
《合同法》第79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请分析:债权人让与债权负有哪些法定义务?
《刑法》第267条第2款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注:《刑法》第263条规定的是抢劫罪)试说明:对“携带凶器抢夺”案件认定处罚时应注意的问题。
下列犯罪行为中,不属于不作为犯的有
甲犯走私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如果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时应当如何处理()。
随机试题
女性,39岁,持续心悸3个月,伴双手颤抖,大便次数增多。查体:T37.2℃,P98次/分,皮肤潮湿,突眼,甲状腺Ⅱ度。听诊S1增强。患者心悸最可能的原因是
国家授权投资机构对国有独资公司行使的职权有( )。
朱某于2003年2月8日下午乘三轮客车的途中,扒窃了同车乘客林某的人民币400元,被林某发现后朱某欲跳车逃跑,但林某死死抓住朱某的衣服,朱某便用力挣脱跳下车,同时把林某拖跌落车。林某跌落后头部撞击地面导致颅脑严重损伤而死亡。则朱某的行为不构成以下F哪些犯罪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之日起()日内召开首次业主委员会会议,推选产生业主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1~2人。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负重的河流这是每一本地理书上都提到过的著名河流,一条河流在哪里出现,从哪里经过,又归属于哪里,决不是偶然的事。塔里
《宋史》中有“国家根本,仰给东南”的文字记载,据此,说明当时社会()。
关于共有,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甲建筑工程公司(具备建筑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业施工资质,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辖3个施工队、1个金属结构件工厂、1个招待所(均为非独立核算单位),2012年经营业务如下:(1)承包某建筑工程项目,并与建设方签订建筑工程施工总包合同,总包合同明确工程总造
宪法制定的程序不包括以下哪一步()
Choosethecorrectletter,A,BorC.Whatwasthecountryofregistrationoftheboatwhichwasstuckinthickic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