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公司2017年度实现利润总额4 000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为520万元,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30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为280万元。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P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则P公司2017年应交所得税的金额为( )万元。

admin2020-11-23  44

问题 P公司2017年度实现利润总额4 000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为520万元,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30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为280万元。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P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则P公司2017年应交所得税的金额为(    )万元。

选项 A、900
B、870
C、875
D、795

答案C

解析 应交所得税的金额=(4 000-520+300-280)×25%=8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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