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吴某将祖传玉石(市场估价3万元)交给李某保管。李某未经吴某同意,擅自将该玉石赠予不知情的马某。马某是知名艺术家,获赠玉石后将其雕刻成艺术品,市场估价12万元,后马某经拍卖程序售于不知情的林某。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吴某将祖传玉石(市场估价3万元)交给李某保管。李某未经吴某同意,擅自将该玉石赠予不知情的马某。马某是知名艺术家,获赠玉石后将其雕刻成艺术品,市场估价12万元,后马某经拍卖程序售于不知情的林某。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dmin
2020-09-24
43
问题
吴某将祖传玉石(市场估价3万元)交给李某保管。李某未经吴某同意,擅自将该玉石赠予不知情的马某。马某是知名艺术家,获赠玉石后将其雕刻成艺术品,市场估价12万元,后马某经拍卖程序售于不知情的林某。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选项
A、马某将玉石雕刻成艺术品之后,即享有该艺术品的所有权
B、林某基于善意取得享有该艺术品的所有权
C、吴某有权向李某主张违约赔偿
D、吴某有权向李某主张侵权赔偿
答案
B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Am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赵某在A市第三人民医院就诊,在手术过程中大出血,最后落下了后遗症。赵某认为医院在手术中出现了失误,遂起诉医院要求赔偿。在诉讼举证期间,赵某称,根据手术前后的记录可知,院方存在医疗过错,而被告第三人民医院则辩穆由于涉及医院内部程序,手术的记录不能提供给法庭参
刘某从海塘公司购买红木家具1套,价款为3万元,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如发生纠纷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交付后,刘某发现该家具并非红木制成,便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退货。请回答下列问题。向海塘公司提供木材的红木公司可以以何种身份参加该案件的仲裁程
刘某从海塘公司购买红木家具1套,价款为3万元,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如发生纠纷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交付后,刘某发现该家具并非红木制成,便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退货。请回答下列问题。双方在仲裁过程中对仲裁程序所作的下列何种约定是有效的?(
在仲裁案件审理中,遇有下列哪种情形可以对有关证据采取保全措施?()
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财产报告制度中,应当报告的财产范围包括:
王某和张某之间由于借款纠纷而诉至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依照法定程序对该案进行了调解,并制作了调解书。之后,王某认为法院作出的调解书并不是判决,不能作为强制执行的法律根据,所以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据此,以下对于可以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
2008年4月,中国东方公司与美国神奇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双方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如果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则双方应将争议提交伦敦的仲裁机构解决。东方公司收到货物以后,发现神奇公司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的约定,遂于2008年10月10日向中国某人民法院提起诉
下列关于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涉外仲裁的承认和执行,说法正确的是:()
关于民事诉讼中的法院调解与诉讼和解的区别,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陈兴夫妇在儿子陈华周岁生日时到红星照相馆为儿子拍照纪念,摄影师刘某翻拍了陈华的底片,后将其卖给个体户张某做挂历用。张某又将该底片卖给兰星香皂厂作婴儿香皂广告之用。问:在本案中,侵害陈华肖像权的侵权人是谁?()
随机试题
Inolddays,whenaglimpseofstockingwaslookeduponassomethingsoshockingastodistracttheseriousworkofanoffice,s
患者,男,30岁,体重65kg,因咳嗽、咳痰伴发热就诊。查体:T38.5℃,WBC12.4×109/L,双肺可闻及湿性啰音,诊断为社区获得性肺炎。无其他基础疾病。以下关于患者教育说法错误的是()。
病人刘某,因子宫肌瘤行子宫全切术。术后第二天可将病人安置为
甲、乙、丙、丁均为计算机专业的毕业生,见网络销售为朝阳产业,便共同出资100万元设立东方市网络销售暖暖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出资25万元,并约定:首期出资每人10万元,余款在1年内交齐。丙因资金困难,余款至第三年还未交。在经营过程中,该公司从豆豆公司进购10吨
审计机关的权限包括()。
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税率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某加工企业2019年8月发生以下业务:(1)8月2日与甲企业签订一份以货换货合同,用库存1200万元的存货换取甲企业原材料,并支付差价300万元;(2)8月8日与乙企业签订受托加工合同一份,合同约定,由乙企业提供价值100万元的主要原材料,加工企业收取
用高级语言编写的程序称之为【】。
以下关于表单数据环境的叙述,错误的是
A、Allright.B、Uptoyou.C、Itdoesn’tmatter.C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