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某欠乙某1千元钱,甲某以4辆自行车抵押给乙某,并签定合同。次日,甲某、乙某去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由于两人疏忽,漏登记2辆。下列对本案中的抵押行为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2019-05-15  31

问题 甲某欠乙某1千元钱,甲某以4辆自行车抵押给乙某,并签定合同。次日,甲某、乙某去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由于两人疏忽,漏登记2辆。下列对本案中的抵押行为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该抵押合同成立,抵押合同标的为2辆自行车
B、该抵押合同成立,抵押合同标的为4辆自行车
C、该抵押合同成立,抵押权的标的都不可以对抗第三人
D、该抵押合同成立,抵押权的标的都可以对抗第三人

答案A

解析 《担保法解释》第六十一条规定,抵押物登记记载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不一致的,以登记记载的内容为准。《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交通运输工具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据此,该抵押合同成立并生效,标的以2辆自行车为准。故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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