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2018年6月18日,甲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借期一年。同时,甲以其市价100万元的挖掘机作抵押,并约定:借款到期,若甲不能偿还借款本息,挖掘机直接归乙银行所有。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  7月17日,甲将挖掘机出租给丙,双方

admin2022-10-09  22

问题 案例:
 2018年6月18日,甲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借期一年。同时,甲以其市价100万元的挖掘机作抵押,并约定:借款到期,若甲不能偿还借款本息,挖掘机直接归乙银行所有。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
 7月17日,甲将挖掘机出租给丙,双方在租赁合同中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事后未能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无法确定。此外,双方对租赁物的维修义务未作约定。
 9月20日,挖掘机出现故障,无法正常工作。丙要求甲维修,甲拒绝。丙遂自行维修,花去维修费3万元。丙要求甲支付该笔维修费,未果。11月2日,甲电话通知丙解除租赁合同,要求丙在15日内返还挖掘机,但未给出任何理由。丙表示拒绝。
 11月5日,丙将挖掘机出售于丁,丁不知道丙并非挖掘机的所有权人。同日,丁向丙支付100万元,双方约定11月16日交付挖掘机。
 11月15日,丁得知挖掘机的所有权人是甲而不是丙,并且甲不知晓自己与丙的交易。当晚,丁在未通知甲、丙的情况下,自行将挖掘机开走。
 11月16日,丁将挖掘机以110万元出售于戊。当日,戊依约付款,丁亦依约交付挖掘机。戊不了解挖掘机之前的交易情况,亦不知道丁并非挖掘机的所有权人。
 11月17日,甲要求丙返还挖掘机,发现挖掘机已辗转至戊手。甲遂请求戊返还挖掘机。
 甲向乙银行的借款到期后,甲无力偿还借款本息,乙银行诉至人民法院,主张根据抵押合同的约定直接取得该挖掘机的所有权。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甲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是否因甲的解约通知而解除?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甲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因甲的解约通知而解除。根据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对于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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