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多业经营,2017年12月发生如下业务: (1)销售商品房取得不含增值税收入3000万元,合同保证金收入222万元。 (2)自营四星级酒店取得餐饮收入300万元,客房住宿收入1000万元,会议收入500万元,

admin2018-09-25  24

问题 某房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多业经营,2017年12月发生如下业务:
(1)销售商品房取得不含增值税收入3000万元,合同保证金收入222万元。
(2)自营四星级酒店取得餐饮收入300万元,客房住宿收入1000万元,会议收入500万元,KTV收入400万元。
(3)与乙公司签订出租写字楼协议,月租金不含增值税为10万元,从2017年12月份起租,租期3年,房地产公司12月份一次性收取第一年租金120万元。
(4)拍得一宗建设用地使用权,支付土地出让金30000万元。
已知: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租赁增值税税率为11%,契税税率为3%,房屋出租房产税税率为12%。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该公司出租写字楼服务,本月增值税销项税额和应缴纳房产税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增值税销项税额=120×11%=13.2(万元)
B、增值税销项税额=120÷12×11%=1.1(万元)
C、应纳房产税=120×12%=14.4(万元)
D、应纳房产税=120÷12×12%=1.2(万元)

答案A,C

解析 (1)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该企业本月该笔业务增值税销项税额=120×11%=13.2(万元)。(2)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这是对自用房产的征税规定,不适用出租房产。(3)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4)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则该公司出租写字楼本月应纳房产税=120×12%=14.4(万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9jo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