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某房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多业经营,2017年12月发生如下业务: (1)销售商品房取得不含增值税收入3000万元,合同保证金收入222万元。 (2)自营四星级酒店取得餐饮收入300万元,客房住宿收入1000万元,会议收入500万元,
某房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多业经营,2017年12月发生如下业务: (1)销售商品房取得不含增值税收入3000万元,合同保证金收入222万元。 (2)自营四星级酒店取得餐饮收入300万元,客房住宿收入1000万元,会议收入500万元,
admin
2018-09-25
24
问题
某房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多业经营,2017年12月发生如下业务:
(1)销售商品房取得不含增值税收入3000万元,合同保证金收入222万元。
(2)自营四星级酒店取得餐饮收入300万元,客房住宿收入1000万元,会议收入500万元,KTV收入400万元。
(3)与乙公司签订出租写字楼协议,月租金不含增值税为10万元,从2017年12月份起租,租期3年,房地产公司12月份一次性收取第一年租金120万元。
(4)拍得一宗建设用地使用权,支付土地出让金30000万元。
已知: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租赁增值税税率为11%,契税税率为3%,房屋出租房产税税率为12%。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该公司出租写字楼服务,本月增值税销项税额和应缴纳房产税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增值税销项税额=120×11%=13.2(万元)
B、增值税销项税额=120÷12×11%=1.1(万元)
C、应纳房产税=120×12%=14.4(万元)
D、应纳房产税=120÷12×12%=1.2(万元)
答案
A,C
解析
(1)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该企业本月该笔业务增值税销项税额=120×11%=13.2(万元)。(2)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这是对自用房产的征税规定,不适用出租房产。(3)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4)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则该公司出租写字楼本月应纳房产税=120×12%=14.4(万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9jo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初级经济法基础题库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类
0
初级经济法基础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如果经济纠纷的一方当事人首先选择采取仲裁方式,即使另一方不同意,仲裁组织也应当受理。()
企业改制,职工个人取得的量化资产,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按哪个税目缴纳?
自2015年9月8日起,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实际收入为应纳税额所得额,不允许扣除任何费用。()
下列各项中,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免税收入的有()。
集体合同订立后即生效。()
2015年3月,甲房地产公司采用预收款方式将一栋写字楼出售给乙公司。合同规定销售价格为3000万元,当月乙公司预付了2000万元,余款在以后2个月内结清。已知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税率为5%。甲公司3月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为()。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包括()。
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用于下列项目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缴纳消费税的有()。
随机试题
在分析测定中,测定的精密度越高,则分析结果的准确度越高。 ()
15岁少女,因减肥而限食,近日出现畏光、流泪,口腔溃疡,舌肿痛,鼻唇沟、眉间有黄色鳞状样物质,实验室检查红细胞和红细胞比积均下降,其最有可能缺乏的是
关于辨证的描述正确的是
下列选项中,不需要进行社会评价的项目是()。
按照生态可持续原则,对确定城市人口规模限制最大的因素是:
个人贷款产品的要素主要包括()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下列哪个情况不能形成法律关系?()
(01年)设函数f(x),g(x)满足f’(x)=g(x),g’(x)=2ex-f(x).且f(0)=一0,g(0)=2,求
AcenturyagointheUnitedStates,whenanindividualbroughtsuitagainstacompany,publicopiniontendedtoprotectthatcom
Individuallinesofthepoemwereverybeautiful,butIdidn’tseehowthelinesfittogether.Tome,thepoemwasn’t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