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法为( )。

admin2011-10-18  38

问题 合伙企业法为(    )。

选项 A、强制性规范
B、任意性规范
C、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的结合
D、指导性规范

答案C

解析 法律规范依据权利、义务的刚性程度,可分为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所谓强制性规范是指必须依照法律适用、不能以个人意志予以变更和排除适用的规范。任意性规范则允许主体变更、选择适用或者排除该规范的适用。商法以私法规范为主体,贯彻意思自治原则,当然具有大量的任意性规范。商事活动要求简便、快捷,应由当事人自行决定更为合理,因此在商事行为法方面更多地存在任意性规范。然而,由于商事组织在经济生活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商事组织的设立及其成立后的运行机制是否健全,会涉及交易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的利益,会直接对交易安全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发生影响。因此,关于商事组织的法律规范不宜完全由当事人意思自治,而应由国家给予适当的干预,这些干预的规范在商法中就体现为强制性规范。合伙企业法是我国一部重要的商事法律,因此属于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的结合。本题正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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