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有父母、配偶(机关干部)、儿子(工程师)、女儿(小学音乐教师)各一人。甲去世时,留有遗产房屋6间、存款5000元,古字画10件和钢琴一架。甲生前自书遗嘱指定:房产归妻子和儿女继承,古字画赠给文物部门。对存款和钢琴遗嘱未作处理。现甲的女儿提出要将钢琴留给自

admin2011-01-30  44

问题 甲有父母、配偶(机关干部)、儿子(工程师)、女儿(小学音乐教师)各一人。甲去世时,留有遗产房屋6间、存款5000元,古字画10件和钢琴一架。甲生前自书遗嘱指定:房产归妻子和儿女继承,古字画赠给文物部门。对存款和钢琴遗嘱未作处理。现甲的女儿提出要将钢琴留给自己;甲的父母皆年迈且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独立生活来源,主张要2间房居住,其他继承人亦对继承份额发生争议,诉至法院。审理中又发现甲因购字画还有10000元债款未还。诉讼开始,甲的儿子未表示放弃继承权,但却以不愿伤害亲属关系为由,不愿参加诉讼。
问:(1)甲的遗嘱是否有效?
(2)甲的女儿的要求是否合理?
(3)甲的债务如何清偿?
(4)甲的父母应否分得遗产?
(5)甲的儿子是否能继承甲的遗产?

选项

答案(1)甲的遗嘱部分无效?因为遗嘱没有给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父母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2)甲的女儿的要求是合理的?因为她是搞音乐的,根据《继承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意见,分割遗产时,依据有利于发挥遗产使用效益的原则,应认定钢琴是特定职业所需要的财产,应照顾给最需要的人所有? (3)对于甲的债务,应先进行清偿,然后再进行遗赠和继承? (4)作为继承人,甲的父母是既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根据法律的规定应首先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以,甲的父母应首先分得遗产? (5)甲的儿子虽说不愿参加诉讼,但其并没有放弃继承,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其仍然是继承人,在分割遗产时,应分给其一份?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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